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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规范刀鱼捕捞秩序保障渔业安全生产

日期:2016-04-28 作者: 来源:安徽省农委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为确保长江马鞍山段刀鱼特许捕捞(捕捞期4月27日至5月26日)合法、有序、安全,开捕前,安徽马鞍山市农委渔政站于4月25日会同长江马鞍山海事处、市水上公安分局、长航公安派出所以及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农委执法人员深入渔民集中聚居地,对参捕渔民进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向每位参捕渔民发放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就刀鱼特许捕捞期间渔业安全生产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参捕渔船安全状况符合适航要求,渔船“三证”齐全,船名号清晰,配备号灯、号型、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作业时应穿戴救生衣;二是参捕渔船必须服从渔政、海事和水上公安部门的管理。渔船航行捕捞时应遵守船舶航行定线制规定和内河避碰规则,在渔政部门和海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捕捞,禁止夜间捕捞作业;三是捕捞渔民要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和渔政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在大风、浓雾、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渔船不得航行作业,回港避险;四是渔船不准私自载客载货,不准装载易燃、易爆及有毒危险物品,老人小孩等与捕捞活动无关人员禁止上船;五是作业渔船须持有捕捞许可证和专项捕捞许可证,不得提前和逾期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