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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渔港监督局 辽宁海事局研讨推进商渔船碰撞防范及海上搜救联动机制

日期:2016-06-02 作者: 来源: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增进沟通、加强合作,深入探讨商渔船碰撞防范及海上搜救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险情事故尤其是商渔船碰撞事件的发生,5月30日下午,辽宁渔港监督局局长宋耀华带队一行6人到辽宁海事局开展业务交流活动。辽宁海事局局长林波、副局长李光辉等相关人员参加活动。双方就搜寻搜救、资源共享、商渔船碰撞防范、宣传教育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

  参观学习。首先一行人参观了大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海事局工作人员介绍了辽宁辖区海域船舶监控平台建设情况,就港区分布、码头监控和商渔船动态监管进行演示操作,并对日常进出港流量情况作分析说明。宋耀华介绍了我省渔业安全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对比学习,海事部门在监控平台建设领域有不少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会谈交流。双方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内船舶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就联动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及解决办法进行会谈交流。主要包括:一是单位职能、权限及管辖范围;二是近年我省海洋渔业安全工作相关情况及编队生产、渔业安全员制度等首创特色管理模式;三是近期渔船险情事故及搜寻搜救情况;四是工作交叉范围内的搜寻搜救、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处理等问题。

  高广斌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我省海洋渔业安全工作的相关情况:一是我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现状;二是近几年我省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措施;三是我省安全生产下一步工作计划。林波充分肯定了渔港监督局的渔船安全管理工作,尤其在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采取的工作措施细致到位。李光辉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联动运行机制、高效开展深层次合作提出以下几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搜寻搜救工作中险情报告不及时、信息不准确、沟通不畅通影响救助效率;二是商渔船碰撞的预防;三是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船员信息分享和善后处理;四是休闲渔船管理;五是渔港水域航道内的商船管理;六是养殖区商船航行安全。

  宋耀华表示,海洋渔业生产安全是海洋渔业部门的核心工作,对一直以来海事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并对李光辉提出的问题给予认可肯定,建议双方应在联动机制运行的基础上谋求深度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并落实好以下几方面意见:一是在搜救环节上,互相及时、准确通报反馈信息,提高搜救效率;二是在资源共享方面,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管软硬件建设,按照《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要求实现全省渔船船载安全信息设备全覆盖,为海事工作开展搭建辅助资源平台;三是在商渔船碰撞方面,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监管力量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四是在宣传教育上,不断丰富宣传题材形式,并拿出各自领域中优势师资资源采取互派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商渔船碰撞专题教育培训,拓展宣教广度和深度,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五是在休闲渔船管理上,待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研究落实有关安全管理情况,促进规范化、常态化监管。

  达成共识。经过会谈和广泛交换意见,双方一致认为,面对新的水上安全形势,一定要更加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发挥既有联动机制的作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研究和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我省水上船舶安全保驾护航。

  本次共识的达成,是我省海洋渔业安全监管部门与海事部门加深合作的全新起点。下一步,辽宁渔港监督局将结合行业实际,就具体、实质性的内容与海事部门相关处室持续沟通交流,加快推进我省海洋渔业安全风险防控联动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