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采取措施巩固渔民转产转业上岸成果
一是加强对渔船退出海域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对已经退出厦门海域的龙海籍渔船、海沧区补助上岸的定置作业渔船和思明区曾厝垵、黄厝上岸的渔船,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巩固上岸、拆解工作的成果。
二是继续做好西海域和北部海域其它区的渔船上岸和养殖拆除工作。同时,加快设置禁捕区的调研和实施工作。
三是给予上岸补助,维护上岸渔民的权益。为切实保障上岸渔民的合法权益,市、区财政给予上岸渔民一定数额的现金补助。
四是收证、收船,渔船彻底上岸。为确保渔民上岸不留尾巴,该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动承担退出渔船的拆解、销毁工作。对253艘登记在册渔船进行逐一现场核查和登记,排除3艘船证不符合的渔船。在集中上岸过程中,先核缴渔船证书和相应的渔船,再与渔民签订上岸协议和发放补助款。所缴的250艘渔船全部按农业部的规定要求和程序报废,由中标的拆船公司集中拆解。
二是继续做好西海域和北部海域其它区的渔船上岸和养殖拆除工作。同时,加快设置禁捕区的调研和实施工作。
三是给予上岸补助,维护上岸渔民的权益。为切实保障上岸渔民的合法权益,市、区财政给予上岸渔民一定数额的现金补助。
四是收证、收船,渔船彻底上岸。为确保渔民上岸不留尾巴,该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动承担退出渔船的拆解、销毁工作。对253艘登记在册渔船进行逐一现场核查和登记,排除3艘船证不符合的渔船。在集中上岸过程中,先核缴渔船证书和相应的渔船,再与渔民签订上岸协议和发放补助款。所缴的250艘渔船全部按农业部的规定要求和程序报废,由中标的拆船公司集中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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