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上半年机动渔船油补方案出台
据介绍,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福建省的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共4.49亿元。油价补贴标准是根据渔船生产作业类型、时间、强度及耗油值的差异而浮动的。根据福建渔船主机功率总数进行测算,上半年主机功率每千瓦海洋捕捞渔船补贴为233.47元,内陆捕捞渔船补贴标准为140.08元,养殖渔船的补贴标准为93.39元。凡是2009年3月31日前登记在册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捕捞或养殖生产的本省近海和内陆的机动捕捞渔船、养殖渔船均可领取补贴。4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在册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本省机动渔船在上半年油补结余资金或下次油价补贴启动时给予调剂补贴。
根据要求,为渔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供油船、供水船、运输船、冷藏船等渔业辅助渔船不列为补贴发放对象。此外,以下几种违规渔船也不列为补贴发放对象:使用电(含电脉冲)、毒、炸、公海大型流网等国家禁用渔具非法作业、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等严重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机动渔船;被列入“黑名单”渔船且尚未消除“黑名单”的渔船;应配备安全救助终端的,故意不配备或者配备后不开机的渔船,暂缓发放油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