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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福建省清流县2010年度机动渔船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已结束。此次发放资金为:2010年度机动渔船燃油补贴资金54.44万元,预拨2011年度机动渔船燃油补贴资金22.94万元,合计77.38万元。全县共有248艘机动渔船享受燃油补贴。
在开展机动渔船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严格按文件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核实渔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将燃油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