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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下发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2-07-10 作者: 来源:陕西省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实现,从而全面推进全省渔业现代化建设,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渔民持续增效增收。经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充分协商联合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一是依托“一江两河”资源优势,实施渔业发展重点县(区)工程,省上将重点23个县(区)发展渔业养殖,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及时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政策上予以倾斜、资金上加大投入、技术上全方位服务;二是以健康养殖示范场为标准,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和新建池塘建设步伐,采取水域滩涂盐碱地流转承包经营权的方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广泛吸纳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人投资和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扶持;三是把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渔业科技示范园区作为推进我省渔业现代化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大力推进渔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原良种场建设;四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化水平,大力实施大水面渔业综合开发、稻田生态养鱼、休闲渔业和壮大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设,着力提升渔业组织化程度和应对市场风险能力;五是支持引导大鲵养殖新兴产业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唱戏、市场运作、加强管理”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大鲵资源,使大鲵产业成为我省渔业经济重要增长点;六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争取中央惠渔发展资金、支撑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整合库区移民后续扶持、农产品监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资金,落实渔机、渔资、水产良种等补贴政策,提升“菜篮子”水产品保障能力。七是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健全水域滩涂养殖确权制度,加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增强水产养殖科技含量。八是加强对渔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措施,夯实责任,分级负责,抓好落实,通过项目带动、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建设、队伍建设,提升渔业发展水平。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促进我省渔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