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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鲨鱼养护及管理国际行动计划

日期:2004-01-09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序言

  1.若干世纪以来,手工渔民在沿海水域以可持续的方式捕捞鲨鱼,目前一些渔民仍然在这样做。然而,近几十年来,由于现代技术再加上可进入遥远的市场而导致了鲨鱼捕捞努力量和产量增加以及捕捞水域扩大。

  2.人们对于世界海洋若干水域鲨鱼捕获量增加及其对一些鲨鱼种类的种群影响表示关切。这是因为鲨鱼往往具有相近的种群补充关系,过度捕捞后恢复时间较长(因性成熟晚而生物生产率低;虽然自然死亡率低,但是后代少)以及空间结构复杂(因大小/性别而分开活动和季节性洄游)。

  3.由于缺少现有捕捞、努力量、上岸量和贸易数据以及关于许多种类的生物参数及其鉴定方面的资料有限,目前对鲨鱼以及捕捞鲨鱼方法的了解程度导致了在鲨鱼养护及管理方面引起了问题。为了增加对鲨鱼种群状况的了解并促进收集必要的资料,需要足够资金进行研究和管理。

  4.人们普遍认为必须更好地管理主捕鲨鱼的渔业和鲨鱼作为主要兼捕种类的某些捕捞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急需管理。

  5.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有专门关于其鲨鱼捕捞的管理计划,它们的计划包含入渔管制、包括减少鲨鱼兼捕战略在内的技术措施以及支持充分利用鲨鱼。然而,鉴于鲨鱼分布广泛(包括在公海的分布)和许多种类的远距离洄游,对鲨鱼管理计划进行国际合作和协调日益重要。目前几乎没有有效处理鲨鱼捕捞的国际管理机制。

  6.美洲间热带金枪鱼委员会、国际海洋开发理事会、养护大西洋金枪鱼国际委员会、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西非国家分区域渔业委员会、拉丁美洲渔业发展组织、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南方蓝鳍金枪鱼养护委员会以及太平洋共同体海洋渔业计划已开始作出努力,鼓励成员国收集关于鲨鱼的资料,在某些情况下为种群评估建立了区域数据库。

  7.注意到人们对鲨鱼捕捞量增加及其对鲨鱼种群潜在不利影响的关切增加,1997年3月粮农组织渔业委员会第二十二届会议建议粮农组织利用预算外资金组织一次专家磋商会,以便制定准则,从而制定一项旨在加强鲨鱼养护及管理的行动计划,提交渔委下届会议。

  8.通过1998年4月23-27日在东京举行的鲨鱼养护及管理技术工作组会议 、1998年10月26-30日在罗马举行的捕捞能力、鲨鱼捕捞和延绳钓渔业中误捕海鸟管理磋商会以及1998年7月22-24日在罗马举行的该磋商会的筹备会议 ,制定了本《鲨鱼养护及管理国际行动计划》(《鲨鱼国际行动计划》)。

  9.《鲨鱼国际行动计划》包括详细说明本文件的性质、范围、原则、目标和执行程序(包括附件)。

  性质和范围

  10.《鲨鱼国际行动计划》为自愿性质。它是根据《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第2条(d)款中的规定制定的。《行为守则》第3条的规定适用于本文件的解释和应用及其与其它国际文书的关系。鼓励所有有关国家 实施该行动计划。

  11.在本文件中,“鲨鱼”一词包括鲨鱼、鳐科鱼和银鲛(软骨鱼纲)所有种类,“鲨鱼捕捞量”包括主捕、兼捕、商业、休闲和其它形式捕捞的鲨鱼。

  12.《鲨鱼国际行动计划》包含目标和非目标渔获物。
指导原则

  13.参加。由于捕捞造成一个种类或种群有死亡率的国家应参加其管理。

  14.保持种群。管理和养护战略应通过采用预防措施将每一种群的捕捞死亡率保持在可持续的水平以内。

  15.营养及社会经济考虑。在制订管理和养护目标及战略时应认识到,在一些低收入缺粮地区和/或国家,鲨鱼捕捞是食物、就业和/或收入的一个传统的重要来源。应对这种捕捞进行可持续管理,以便为当地社区长期提供一种持续的食物、就业和收入来源。

  目标

  16.《鲨鱼国际行动计划》的目标是确保鲨鱼的养护和管理及其长期可持续利用。

  实施

  17.《鲨鱼国际行动计划》适用于本国或外国渔船在其水域从事鲨鱼捕捞的国家以及有渔船在公海捕捞鲨鱼的国家。

  18.如果其渔船主捕鲨鱼或其渔船在非主捕渔业中经常捕捞鲨鱼,这些国家应通过一项《鲨鱼种群养护及管理国家行动计划》(《鲨鱼计划》)。《鲨鱼计划》建议的内容见附录A。在制定《鲨鱼计划》时,应酌情考虑到分区域和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的经验。

  19.各国负责制定、实施和监测其《鲨鱼计划》。

  20.各国应在2001年渔委会议之前努力制定出《鲨鱼计划》。

  21.各国应定期评估进行捕捞的鲨鱼种群状况,以便确定是否需要制定一项《鲨鱼计划》。这一评估应根据《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第6.13条的要求进行。评估情况应作为每一有关国家《鲨鱼计划》的一个部分予以报告。鲨鱼评估报告建议的内容见附录B。评估必须不断收集数据,特别包括商业数据和导致改进种类鉴定及最终建立资源量指数的数据。各国收集的数据应酌情向有关分区域和区域渔业组织及粮农组织提供,并在这些组织和粮农组织范围内加以讨论。对于跨界、高度洄游和公海鲨鱼种群而言,在种群评估数据收集和数据共享系统方面的国际合作特别重要。

  22.《鲨鱼计划》应旨在:

  ·确保主捕和非主捕渔业的鲨鱼捕捞可以持续;
  ·评估对鲨鱼种群的威胁,确定并保护极为重要的生境,实施符合生物可持续性及长期合理经济利用原则的捕捞战略;
  ·查明并特别注意脆弱或受到威胁的鲨鱼种群;
  ·制定并改进在研究、管理及教育活动方面吸收所有有关各方参与的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建立并协调有效磋商的框架;
  ·尽量减少不利用偶然捕获的鲨鱼;
  ·有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结构及功能;
  ·根据《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第7.2.2(g)条的要求尽量减少鲨鱼渔获的浪费和遗弃(例如要求保留去鳍的鲨鱼);
  ·鼓励充分利用死鲨鱼;
  ·促进改进分种类捕捞和上岸数据并监测鲨鱼捕捞量;
  ·促进分种类生物和贸易数据的鉴定及报告。

  23.实施《鲨鱼计划》的国家应定期,至少每四年评估一次其实施情况,以便确定提高其效率的经济有效战略。

  24.决定不必实施《鲨鱼计划》的国家应定期审查这一决定,同时考虑到其渔业的变化情况,但最起码应收集关于捕捞量、上岸量和贸易量的数据。

  25.各国应根据其各自的权限和国际法,努力通过区域和分区域渔业组织或安排以及其它合作形式进行合作,以确保鲨鱼种群的可持续性,酌情包括制定分区域或区域鲨鱼计划。

  26.当两个或超过两个国家开发跨界、高度洄游和公海鲨鱼资源时,有关各国应努力确保种群的有效养护和管理。

  27.各国应通过粮农组织和国际安排在研究、培训以及资料和教材的汇编方面努力开展合作。

  28.各国应报告其《鲨鱼计划》的评估、制定及实施进展情况,作为它们每两年向粮农组织报告《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情况的一部分。
  
  粮农组织的作用

  29.粮农组织将根据其大会的指示并作为其正常计划的一部分,支持各国执行《鲨鱼国际行动计划》,包括《鲨鱼计划》的制定工作。

  30.粮农组织将根据其大会的指示,通过正常计划资助的国家特别技术援助项目并利用为此目的向本组织提供的预算外资金,支持《鲨鱼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关于《鲨鱼计划》的制定方面,粮农组织将向各国提供专家名单及技术援助机制。

  31.粮农组织将通过渔委每两年报告一次关于实施《鲨鱼国际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

  附录A 《鲨鱼计划》建议的内容

  I.背景

  当管理鲨鱼渔业时,重要的是考虑对鲨鱼的了解情况以及捕捞鲨鱼中所采用的方法可能引起鲨鱼养护和管理的问题,特别是:
  ·分类问题
  ·关于鲨鱼捕捞、努力量和上岸方面的现有资料不足
  ·上岸后很难鉴定种类
  ·生物和环境数据不足
  ·缺少鲨鱼研究和管理资金
  ·在关于鲨鱼跨界、高度洄游以及公海种群的资料收集方面很少进行协调
  ·在能兼捕到鲨鱼的渔业中很难实现鲨鱼管理目标。

  II.《鲨鱼计划》的内容

  粮农组织正在制定的鲨鱼养护及管理技术准则提供关于《鲨鱼计划》制定和实施方面的详细技术指导。将在以下方面提供指导:
  ·监测
  ·数据收集及分析
  ·研究
  ·增强人力
  ·落实管理措施

  《鲨鱼计划》应包含:
  A.说明以下方面的主要情况:
  ·鲨鱼资源、种群;
  ·有关的渔业;
  ·管理框架及其落实。
  B.《鲨鱼计划》的目标。
  C.实现目标的战略。以下是可以包括在内的示例:
  ·确定对渔船进入鲨鱼种群区进行控制
  ·减少不能持续捕捞的任何鲨鱼捕捞努力
  ·改进对已捕捞鲨鱼的利用
  ·改进数据收集及对鲨鱼捕捞的监测
  ·在鲨鱼种类鉴定方面对所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促进并鼓励对所知甚少的鲨鱼种类进行研究
  ·获得关于鲨鱼种类利用及贸易的资料

  附录B 鲨鱼评估报告建议的内容

  鲨鱼评估报告特别应包含如下资料:
  ·关于以下方面过去和目前的趋势:
  ·努力量:主捕和主捕渔业;所有类型的渔业;
  ·产量:物理产量及经济产量
  ·种群状况
  ·现有管理措施:
  ·控制进入渔场
  ·技术措施(包括减少兼捕措施、是否有禁渔区及禁渔期)
  ·其它措施
  ·监测、控制及监督
  ·管理措施的效果
  ·管理措施的可能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