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年会费突破千万大关
2003年广东渔船船东互保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为地方政府排忧,为渔民群众解难”的宗旨,切实做好互保工作。全年入会人数86866人,收取会费1008万,比2002年增长42.3%,创历史最高水平;共为364名伤残渔民、55名死亡渔民和103条受损渔船支付互助补偿金296万元,赔付率为30%。
广东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是由地方渔民群众和渔业工作者组成、实施相互保险的组织。协会通过组织渔船船东和渔业工作者参加相互保险,共同承担会员因遭受意外事故损失产生的经济补偿,增强了会员的防灾抗灾能力。自1993年协会成立以来,根据渔业生产的特点,共开办了渔船财产互助保险和渔船船员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两大类互保业务。据统计: 1993年至2003年底,共有3,705艘船次参加渔船财产互助保险;共有149,681艘船次、408,050人次(673,236份)参加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收取会费合计5650万元。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互助保险是广大渔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救灾复产的有效途径。
去年,协会以《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鼓励渔民参加船东互保,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主要做法:一是加大了船东互保的宣传力度。深入渔区,深入渔民群众,通过座谈会、业务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宣传互保,让各级政府、基层干部和渔民群众对船东互保“聚众人之力,解一人之难”的互助保险性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二是积极推动《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关于船舶所有人为出海船员购买人身保险这一条款的落实。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互保制度。完善章程条款,因地制宜推出新的险种,出台系列相关《特别约定》,完善补偿标准,增加互助抚恤金等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从而增强行业竞争能力。四是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根据行业特点,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简化理赔程序,采取电传报案、预付赔款等做法,及时办理赔付手续及兑现理赔款项,为渔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上述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互助保险对渔民安全生产的保障力度,有效地化解了渔民群众因意外事故发生而可能诱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促进了渔区社会的繁荣安定和渔业生产的发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广东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是由地方渔民群众和渔业工作者组成、实施相互保险的组织。协会通过组织渔船船东和渔业工作者参加相互保险,共同承担会员因遭受意外事故损失产生的经济补偿,增强了会员的防灾抗灾能力。自1993年协会成立以来,根据渔业生产的特点,共开办了渔船财产互助保险和渔船船员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两大类互保业务。据统计: 1993年至2003年底,共有3,705艘船次参加渔船财产互助保险;共有149,681艘船次、408,050人次(673,236份)参加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收取会费合计5650万元。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互助保险是广大渔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救灾复产的有效途径。
去年,协会以《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鼓励渔民参加船东互保,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主要做法:一是加大了船东互保的宣传力度。深入渔区,深入渔民群众,通过座谈会、业务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宣传互保,让各级政府、基层干部和渔民群众对船东互保“聚众人之力,解一人之难”的互助保险性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二是积极推动《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关于船舶所有人为出海船员购买人身保险这一条款的落实。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互保制度。完善章程条款,因地制宜推出新的险种,出台系列相关《特别约定》,完善补偿标准,增加互助抚恤金等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从而增强行业竞争能力。四是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根据行业特点,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简化理赔程序,采取电传报案、预付赔款等做法,及时办理赔付手续及兑现理赔款项,为渔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上述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互助保险对渔民安全生产的保障力度,有效地化解了渔民群众因意外事故发生而可能诱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促进了渔区社会的繁荣安定和渔业生产的发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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