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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捕鄱阳湖螺蛳蚬子危及湖泊生态

日期:2007-07-29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张  移

  鄱阳湖是全国最大的淡水湖, 2002年开始与长江同步执行禁渔期制度6年来,沿湖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组织、宣传、管理、措施”四到位,禁渔秩序和效果都比较明显,总体实现了“江湖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禁渔区鱼”的工作目标,2005年受到农业部表彰。但是,去年以来渔民在禁渔期前期,大量偷捕螺蛳和蚬子的情况不容乐观。

  偷捕螺蛳和蚬子的原因

  鄱阳湖不断发生大量偷捕螺蛳和蚬子现象,群众反应较大、举报较多,有的甚至打电话到中国渔政指挥中心进行举报。据了解,禁渔期前期,约有300余艘渔船下湖,分别在鄱阳湖东北部水面较大、资源丰富的焦潭湖、莲湖、金溪湖等水域偷捕,每船每天大约捕捞1.5吨,每天约有500吨螺蛳和蚬子被送上岸投向市场;偷捕的螺蛳和蚬子主要销往外地。在日气温摄氏20度以下,螺蛳和蚬子捕捞上岸后装车长途运输存活率高,所以此现象多发生在禁渔期前期。产生偷捕螺蛳和蚬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于生态环境恶化,天然渔业资源衰退严重,螺蛳等水下底层生物有其特殊功效,市场供应紧缺。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一些商贩无视国家法律,开始把目光盯向螺蛳和蚬子资源丰富的鄱阳湖禁渔区,大肆非法收购螺蛳、蚬子。以每吨200元左右的价格向渔民收购,以每吨70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螺蛳运往江苏等地主要用于净化水质、养殖螃蟹;蚬子运往福建、广东等地用于食用。有的商贩为能收购到更多的货源,还采用一些特殊的手段鼓动渔民下湖偷捕,如为每条渔船垫资1000元作为渔民被处罚的保证金等。在丰厚利润和商贩为其承担风险的刺激下,一些渔民经不起诱惑而下湖偷捕螺蛳和蚬子。

  出现偷捕螺蛳和蚬子现象的严重危害

  (一)扰乱正常的禁渔秩序,增加当地政府和渔政部门的管理压力,削弱了政府行为的控制能力。

  (二)300艘渔船下水,约占鄱阳湖渔船的3%,看起来数量不大,但由于这种现象发生在禁渔期前期,同时偷捕获得的经济利益较大,影响所及,极易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其它类似的偷捕现象特别是禁渔期后期,偷捕小龙虾现象膨胀发展将更难控制,因为偷捕小龙虾(螯虾)的销售利润更高,资源面更广。

  (三)从深层次看,大量捕捞螺蛳和蚬子严重破坏了鄱阳湖底层生态环境,生物链遭到破坏,鱼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消失,最后导致鱼类及其它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将使鄱阳湖成为一潭死水。上世纪末,鄱阳湖南部的数十万亩的青岚湖由于过度捕捞螺蛳和蚬子,现今渔业资源极度贫乏,就是一个活的例证。

  总之,偷捕螺蛳和蚬子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将直接威胁鄱阳湖禁渔安全,威胁鄱阳湖的未来。

  制止偷捕螺蛳和蚬子的措施

  对大量偷捕螺蛳和蚬子现象,江西省渔政管理局及都昌、鄱阳等县分局多次派出执法人员和执法船艇前往焦潭湖等水域开展巡湖检查,每次都在现场查处了一些偷捕的渔船。但禁渔期前期往往水位低、水域宽阔等原因,使得渔政部门执法船艇难于深入,执法工作经常受阻,只有少数渔船被查处。因此,单靠现场查处的办法难于有效制止偷捕现象。要制止鄱阳湖禁渔期前期偷捕螺蛳和蚬子,关键是要从严厉打击商贩非法收购螺蛳和蚬子的行为入手,实行疏堵结合、综合整治。主要有如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和群众对禁渔措施重要意义的认识,形成实施禁渔、人人有责的氛围;要帮助渔民走出认识误区,纠正一些渔民认为捕捞螺蛳和蚬子不是捕鱼的错误认识;要在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展新农村建设,进行可持续发展方略教育中,让渔民群众懂得过度捕捞水下底层水生生物是破坏生态平衡、吃子孙饭的行为。

  (二)强化执法,堵住源头。着重采取水上检查与陆上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和常规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禁渔管理。在非法收购现象较为严重的地方,当地政府要在禁渔管理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收购螺蛳和蚬子的专项行动,在陆上设卡查车,从运输渠道上堵住螺蛳和蚬子的去路;渔政部门要创新执法,象公安等部门学习,尝试采取立案调查的方式,对从事非法收购螺蛳和蚬子的商贩进行调查取证,全面掌握非法收购情况,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定性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渔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在水位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快速地经常性地开展水上联合执法行动,全面地严厉地打击各种下水偷捕行为,大力维护禁渔秩序。

  (三)兴建渔港,规范管理。鄱阳湖区是淡水捕捞渔业的重要基地,办证渔船8000艘,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鄱阳湖区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渔港。从安全生产角度上讲,必须尽快加强鄱阳湖渔港建设。同时,鄱阳湖渔港建设形成一定规模后,禁渔期间可以将渔船集中停靠在渔港,实行规范管理,减少渔船下湖的随意性。海区伏季休渔经验表明,渔船集中停靠渔港,出海偷捕现象发生甚少。

  (四)加大投入,解决民生。禁渔期制度实施的时间较长,对渔民生产有较大影响,要妥善解决渔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解决渔民生活困难要有长效机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列入政府预算的办法解决;针对渔民文化低、接触面窄、年龄大、经济基础弱等特点开展就业培训,增强渔民在陆上生活适应能力和就业适应能力;渔政部门要面对渔场缩小、资源衰退,捕捞收益越来越低,渔民转产转业要求强烈的现实情况,多争取政府资金、政策等方面帮扶,并引导渔民转捕为养、从事水产品加工和渔业服务或“洗脚上岸”离开渔业领域等,既解决渔民出路又减轻资源和禁渔等管理压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要输入新鲜血液,吸纳大批年轻同志进入渔政队伍,解决渔政人员年龄老化、身体弱化问题,提高队伍战斗力;要着手建造一批吃水浅速度快的执法船艇,解决水上执法的交通瓶颈,提高管理的覆盖面。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地方建造执法船脱离工作实际,朝着船体大、吃水深的方向发展。倡导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对一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禁渔管理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