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大调研组《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8月4至5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忠杰,与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一起对大连市贯彻实施《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工作调研。大连市副市长孙广田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刺参、鲍鱼、海胆等海珍品,作为特种海产品早在1994年就受到地方性法规《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保护,2005年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件地方性法规又进行了修订。如今,三年过去了,这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如何,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代表们先后实地察看了獐子岛渔业集团部分生产企业、棒棰岛海产企业集团和玉璘集团海参原种场。近年来,獐子岛渔业集团倡导并实践“政府+银行+科研机构+公司+农户”的“五合一”模式,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技术、品牌输出,带动当地1万多养殖户共同致富。大连棒棰岛海产企业集团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现已形成集刺参原种保护、苗种繁育、精深加工、科研开发、市场营销于一体的完整的产业链。玉璘集团在做好刺参原种保护、苗种繁育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开发特种海产品的深加工产品,其产品不仅包括营养保健食品、保健酒类产品,甚至还有美容化妆产品。
据陪同调研的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刘锡财介绍,到2007年,大连市已经建立国家及省级原良种场21个。各种育苗室700家,育苗能力1000多亿枚,特种海产品海上增养殖面积发展到280亩,特种海产品产量38万吨、产值69亿元,分别占水产品产量、产值的17.4%和36.8%,比2005年增长18.5%和60.7%。特种海产品资源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增长,已经成为大连市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特种海产品资源得到保护,特种海产品增养殖业健康发展,得益于《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这是代表们在调研中的普遍感受。代表们认为,作为一件独具大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推动了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和管理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促进了全市渔业经济持续发展,并且促使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提高了渔民收入,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代表们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一是要加强与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制订,尽快修订条例实施办法,使执法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特种海产品资源的保护意识。二是要加强渔政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对渔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执法船只和执法装备。三是要坚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并重,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突出可持续发展和切实增加渔民收入,做到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大对特种海产品原良种场资源保护的投入,加强科技研发工作,解决好种质退化、养殖病害等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企业做强做大,形成特种海产品产业化、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做好特种海产品的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使特种海产品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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