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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和谐洞庭 和谐渔区

日期:2009-09-01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按照岳阳市渔政站站长邹伯仲这位“老渔政”的理解,洞庭湖捕捞渔民解困工程,要达到两个目标:一是切实解决好困难渔民的民生问题,二是要解决好资源与生态保护问题。洞庭湖是数万渔民的生存依托,也是千万湖南人民的“生命之湖”,更是“长江之肾”、“地球之肺”,对这“一汪湖水”备加珍惜,让其恢复并持续发挥多种生态功能,将会功载史册,利延千秋。

  湖南省委秘书长杨泰波指出:务必看长远,保护洞庭湖,保护湿地,恢复往日“碧波万顷,沙鸥翔集,渔歌唱晚”的和谐洞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加快综合治理,让湖泊休养生息。湖南省推动渔业解困工作的整体方案中,还有“加强洞庭湖渔业资源养护”这重重一笔。

渔民解困之年,

也是渔政解困之年

  中国渔政肩负着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渔民安全等重要使命。湖南省1000多名渔政人员较为集中分布在“一湖四水”重点渔区,认真履行职责。渔政人员经常漂浮于湖面,岸上船上两头奔波,或进行渔船登记和检验,或换发捕捞许可证,或检查落实禁渔期渔民生活补贴和柴油补贴,或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工作辛苦又繁琐。因为渔政机构与渔民群众最为熟悉和贴近,在这次解困安居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关捕捞渔民的身份确认,解困安置对象与条件的核实,安居进展情况统计,渔民培训与转岗就业等许多具体事项,需要由渔政部门来承担。各级政府“解困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办事与协调机构,大多设在渔政部门。

  岳阳市君山区渔政站长代四新告诉记者,区委、区政府对渔政管理工作相当重视,把渔政队伍作为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工资收入有保障,工作经费出现缺口时县财政会给予“特殊照顾”。

  但是,从总体上说,湖区各级政府过去对渔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沿湖各县区市渔政机构“参公”管理的只是少数,许多地方没有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落实渔政机构财政全额预算,人员经费和执法经费没有保障,导致有的地方执法人员不作为,或重收费轻管理,甚至出现以罚代法、靠罚款维持正常工作的现象,导致渔政和渔民的矛盾。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清理涉渔收费,减轻渔民负担”,从今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船舶登记费、渔业船舶检验费、渔业船舶牌照工本费、捕捞许可证工本费、渔业船舶登记证工本费等六项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清理了其他部门的收费项目,实现了对渔民实行零收费的目标。这样一来,渔政管理经费岂非更无保障了?

  担心是多余的。因停征涉渔收费而造成的经费缺口,已明确通过省财政专项予以补助支持,每年解决1500万元;还将人工增殖放流列入财政预算专项,每年拿出300万元。关于今后渔政机构和队伍建设的走向,在今年2月3日出台的“湘办发3号文件”中有明确表述,实录如下:

  “加强洞庭湖渔政管理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沿洞庭湖区渔政管理体制改革,沿洞庭湖各县市区对洞庭湖的渔政管理职能分别划入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畜牧水产局。渔政执法人员从洞庭湖区原有渔政队伍中择优录用,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省财政对渔政执法装备、设施维修、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等予以补助支持”。

  记者在湖南省畜牧水产局采访期间,有几个处室的人员周末还在加班。办公室主任林益平说:“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没有办法。”2009年,是洞庭湖捕捞渔民解困之年,也是湖南渔政的“解困之年”,渔政队伍受到了重视和尊重,大家有使不完的劲儿。据了解,今后有望成立东洞庭湖(岳阳)、南洞庭湖(益阳)和西洞庭湖(常德)“三个渔政管理局”,并将各县市区渔政纳入垂直机构,以加强统筹管理。湖南省渔政队伍“参公”管理的范围必将进一步扩大。

还湖于民,

让好光景伴随好风景

  1990年,沅江市南大镇“企业办”将一片国有湖面水域占为己有,对外发包并签署了第一个承包合同,合同期限17年,收取承包费23.8万元。此后十多年,沅江市侵占天然水域的行为愈演愈烈,该市所属单位、乡镇、村委会或个人共对外发包水域90起,合同金额高达514万元,临近该市的南洞庭湖水域几乎全部被非法侵占,传统渔民被迫撤出捕捞场所。

  私自侵占、无序开发、掠夺经营,严重危害资源环境,损害渔民权益。渔民群众强烈不满,多次向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湖南省畜牧水产局等相关部门投诉,沅江市委、市政府从2008年初开始治理整顿,当年底共解除对外发包合同74个,退还合同承包金460万元。其余16份发包合同处理起来较为复杂,也正在协商解决之中。

  发生在沅江的现象,其他沿湖县市区也有。省里要求“严禁划湖承包捕鱼和养鱼,对已经发包的,由当地县级政府负责组织清理,限期取消。”这叫“还湖于民”。

  渔民的合法权益理当受到保护,对于违法捕捞行为也应予以打击。记者在湖区采访时,偶尔能看到布下的“迷魂阵”,有的连家船附近定置的网具密密麻麻,而且在船上安装“电打鱼机”的现象还比较普遍。部分渔政人员坦言,渔政管理存在“两难”:一方面,专业渔民收入微薄,每况愈下,为了谋生采取一些非法手段,于情可谅;另一方面,非法捕捞者严重破坏资源,也是对守法者的不公,于法难容。邹伯仲说,针对渔民的执法处理更难:“有的渔民违法被抓,即便罚款5毛钱,他也跟你软磨硬泡一天,不愿意出。但是他请你吃饭、送几条鱼却不在乎(当然不能拿)。他们就是要面子不要法律。”

  随着解困工作的推进,在大大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同时,捕捞渔民生产与渔政管理的矛盾也有所缓解,渔民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据湖区反映,今年渔政人员和渔民的关系相当和谐,违法捕捞和“迷魂阵”现象减少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洞庭湖相当“干净”。

  无可置疑,安居乐业是稳定和谐的基础。从长远看,减小捕捞强度,让更多的上岸渔民转产转业是一条根本途径。沅江市水产局长张绍根介绍说,该市通过市财政扶持、职能部门引导、公司化运作,已组织40多支队伍、2000多人员的劳务输出,赴东南亚等沿海捕捞,既发挥渔民所长,又拿回劳均5万元的年收入。据岳阳市上半年的渔业生产统计表显示:捕捞产量只有2万吨,养殖产量达17万吨。在鼓励发展休闲渔业、水产养殖与加工等方面,渔业行政和执法部门应当更有作为。

铁腕治湖,

要力度还要持久

  洞庭湖渔业资源究竟“严重衰退”到什么程度?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四大家鱼”在江河半洄游性渔获量中占32%,而目前只占10%;过去洞庭湖鱼类品种达117种,现在胭脂鱼、鳗鱼等重要保护物种已十分罕见,刀鲚已形不成鱼汛;上世纪八十年代银鱼产量保持在40吨左右,现在已不足2吨。岳阳市渔政站书记卢益伟认为,造成渔业资源锐减的原因有四:长江洄游鱼类数量减少;沿洞庭湖区排污严重;洞庭湖水面被不断挤压;捕捞强度大,尤其是电炸毒现象屡禁不止。

  农业部从2003年起正式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每年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通江湖泊实行为期三个月的禁捕期。这个制度得到湖南省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并且率先向渔民发放禁渔期生产生活补贴,各项措施执行有力。湖南省专门制定了《2009年—201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划》,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增殖放流体制,在“一湖四水”设置20个流域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点,开展科学放流,计划从2009年起每年放流“四大家鱼”等苗种数亿尾。与此同时,“严格控制捕捞强度,确保不增加新的捕捞渔民”;“严禁使用非法网具,打击非法捕捞”;加大违建矮围整治力度,过去违建的矮围坚持全部拆除。湖南省拿出了“铁腕治湖”的架势。

  上述治湖措施,大多从增殖、保护资源方面入手,经过多年的实施和完善,必将产生一定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然而,真正再现“碧波万顷”的美丽洞庭,更要从流域保护、污染防治、退树还湖、退芦还湖涉水工程等方面,做好综合治理的大文章。所有这些方面,也都写进了湖南省渔民解困方案。记者发现在文字表述上没提“硬性指标”,因为牵涉面更宽,问题更复杂,污染容易治理难,破坏容易建设难,不是一届、两届党委政府下决心就能够解决的,寄希望在引起重视后,能够循序渐进。

  沅江市是著名的苎麻之乡,苎麻产量占全国40%,近两年关闭了向湖区排放污水的麻纺厂30多家,同时关闭了小造纸厂等17家其他污染企业。其结果是:该市周围洞庭湖水质由5级以下提升至3级以上,而市级财政损失一个亿。决心不能不下,这是真正的考验。

  改善渔民群众生活状况,追求社会和谐;恢复洞庭湖水域生态功能,力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三五十年来,洞庭湖渐失光彩;三五十年后,会有一个不一样的洞庭湖吗?

                                             (摘自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