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批渔船小额贷款在惠安发放
4月9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在惠安县举行参保渔船小额贷款合同签约仪式。惠安县45位参保船东,成为首批渔船小额贷款的受益者。
自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以来,商业金融机构为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普遍采取了集约化经营方式,收缩农村基层信贷战线,贷款的审批权限逐步上交,对渔业贷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手续繁、环节多、借贷难。同时,由于渔业是高风险性行业,许多金融机构认为渔民贷款诚信差、还贷能力不足。因此,一直以来,金融机构对渔业生产扶持力度小、放贷量不足,导致渔民生产、技改资金短缺问题难以解决,制约了渔业经济的发展。
为帮助渔民解决生产周转资金短缺问题,今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选择在福建、山东、海南等沿海省市开展参保渔船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并向福建省提供了400万元贷款资金,扶持参加渔业保险的渔船船东。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人保财险公司以此为契机,选定惠安县作为福建试点县,发放了首批渔船小额贷款。在办理了参保渔船抵押、贷款等手续后,惠安县农信社将把首批400万元贷款资金分别汇入各渔船船东账户。根据协议, 渔民贷款期限为一年、最高限额10万元,到期后按6.6%左右的利息一次性归还本息。其间,渔船若发生灭失,则用人保公司的赔偿金归还贷款所有权人本息。
据了解,根据以上协议计算,向渔业互保协会贷款10万元,年利息6624元,而民间借贷利息是14400元,相差近8000元。这样一来,不仅借款难的问题解决了,还节省了不少利息。当地渔民对这项政策都十分欢迎。
试点取得经验和成效后,渔业部门将再向农业部争取资金,在全省渔区推广参保渔船小额贷款,扩大受益渔民覆盖面。同时,也希望通过试点,向商业金融机构发出“合作信号”,表明政府对渔船小额贷款的支持力度与决心,打消商业银行贷款顾虑,缓解渔民渔业贷款难题。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陈泽銮在当天签约仪式上强调,小额贷款是渔业部门为参保渔民办的一件实事,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简捷便民为原则,简化放贷和还贷手续,真正把实事办好;渔民兄弟要切实把钱用到生产急需的刀刃上,严格履行合约规定,树立渔民群众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