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采取措施应对强热带风暴“米雷”
根据辽宁省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要求,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积极应对今年第5号强热带风暴“米雷”,及时在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范围内采取措施,落实防范工作,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防范工作
6月25日,省厅下发《关于做好热带风暴“米雷”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海渔发明电[2011]55号),要求各市和绥中县渔业主管部门和省大连渔政管理局、锦州渔政管理局、省渔港监督管理局、省水丰水库渔政管理局等单位,密切关注预测预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特别强调,一是对辖区内的河流、水库、池塘、网箱、低洼地、稻田和工厂化大棚等渔业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加固避险,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对于海水养殖池塘,要及时排出表层淡水或低盐海水,高潮时增加换水和补水。二是对渔业企业、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等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好渔船紧急避险应急处置。三是各级渔政执法船(艇)要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准备参与海上应急救助行动。
二、分析研究趋势,及时发布海浪警报
6月25-27日,省厅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预报中心共进行了五次会商,发布了四期《海浪警报》,将海浪警报提升到Ⅱ级橙色,要求有关单位注意海上作业安全,提前采取防浪避浪措施。同时,省厅的省海洋环境预报总站利用手机短信,共群发四批次的海浪Ⅱ级警报短信,传达到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系统。沿海各地渔业指挥部利用专用通讯设备及时通知广大船东、船主。
三、加强重点防范,确保渔船和人员安全
针对“米雷”有可能北上东移影响中朝海域的新情况,26日上午省政府紧急会议后,省厅立即下发《关于应对“米雷”做好渔船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海渔发明电[2011]56号),重点要求大连、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立即通知所有执行朝鲜东部海域、朝鲜民间渔业合作项目(朝鲜西海岸)、北太平洋鱿鱼钓项目的渔船,立即靠港避风,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严禁出海作业。对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影响必须有周密准备,检查重点地区、设施、船只、人员的应对准备,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如遇突发性灾害事件,要及时组织处置并且迅速报告。
四、措施及时得力,防范效果明显
针对此次强热带风暴“米雷”造成的大雨、大风和大浪,海洋与渔业部门积极应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海水网箱、浅海浮筏、工厂化大棚等养殖设施,隐患排查,防险加固;对伏季休渔期间集中停泊在渔港的船只,增添设备,防撞防损;对在朝鲜西海岸执行合作项目的作业渔船,紧急召回,靠港避险;对在朝鲜东部海域和北太平洋执行项目的远洋渔船,采取国际紧急避险停靠。据各地反馈情况,目前全省渔业没有受到破坏和影响,养殖设施、渔港、渔船及人员没有损失和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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