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牧厅厅长赵永彪要求切实加强渔政工作
在5月24日召开的全区渔政工作会议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厅长赵永彪要求各地渔业部门站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渔政工作,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为渔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对今后全区渔政工作,赵厅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渔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渔政执法能力。渔政工作关乎水产品质量安全、从渔农民利益保护、渔业安全生产、渔业资源安全等方面,是确保渔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渔政工作,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当前渔政机构普遍存在的体制不顺、装备落后、经费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要以实施“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大支持,积极推进渔政机构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深入开展“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规范执法行为;要积极争取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及地方政府支持,进一步完善渔政执法装备,全面提升渔政执法综合能力。
二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化渔政执法队伍。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渔政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渔政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加强渔政执法人员素质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求真务实,依法规范,积极进取地做好渔政工作,努力把渔政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要创新执法方式,努力提升渔政执法整体效果。重点做好“三个转移”:在执法重心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关口前置、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权限和责任。市级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面上执法,并对县区进行督察,强化县级基层执法力度,形成以县级具体实施、市级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县级工作积极性。在执法方式上,由专项性执法向常态化执法转移。把各项执法变成经常化、常态化,做到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提升执法效果。在执法环节上,由事后执法向事前、事中执法转移。延伸执法触角,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前瞻性研究,事前预先防控,事中全程监管,事后跟踪监督,减少执法成本。
四要全面履行职责,为现代渔业建设保驾护航。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资源养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继续组织好黄河休渔、鱼类资源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保障渔业生态安全。二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并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工作能力,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三是加大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常态化、规范化。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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