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与湖北和江西省渔业发展的比较分析及经验借鉴
2014年2月24-26日,笔者有幸参加了由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牵头组织的“江西省现代渔业发展情况调研”。调研期间,我们听取了江西省相关单位发展现代渔业的情况介绍,考察了南昌、永修等市县的标准化养殖示范区、专业育苗基地、水产品加工企业和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同时,结合我省去年赴湖北考察的情况,个人认为湖北省和江西省在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并利用中央现代农业资金支持养殖池塘升级改造、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渔业产业化经营、渔业资源养护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值得我省借鉴。
一、湖南与湖北和江西渔业发展的基本现状
1、渔业经济规模。2013年我省水产养殖面积687.8万亩,水产品总量234.1万吨,渔业产值290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326.4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10090元;湖北省2013年水产养殖面积1025万亩,水产品总量410.4万吨,渔业产值800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1710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12107元;江西省2013年水产养殖面积649.8万亩,水产品总量242.6万吨,渔业产值346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800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10510元。
2、名特优水产开发。近年来,我省突出资源特色,发挥水域优势,大力推进名特优水产养殖,到2013年全省名特优水产比重达到了68%,甲鱼、珍珠、大口鲶、黄鳝、鳜鱼、乌鳢、斑点叉尾鮰等水产品优势产业带基本形成,其中乌鳢产量列全国第二,黄鳝、鮰鱼产量列全国第四位;湖北省近年来按照“一鱼一产业”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区域特色经济,重点培育河蟹、小龙虾、鳝鳅三大“百亿元”产业,到2013年名特优水产品比重达到了78%,其中小龙虾、黄鳝、黄颡鱼产量列全国第一位,甲鱼、鮰鱼产量列全国第二位,河蟹、青虾产量列全国第三位;江西省大力推进“一鱼一产业”,重点培植鳗鱼、虾蟹、鮰鱼、乌鳢、鳜鱼、黄鳝、珍珠、黄颡鱼、龟鳖及丘陵山区小型鱼类“十大特色产业”,到2013年名特优水产品比重达到了74%,其中黄鳝产量居全国第二位,鮰鱼、鳗鱼产量居全国第三位。
3、渔业产业化发展。随着渔业经营体制的不断完善,我省渔业产业化经营持续推进。据统计,到2012年我省共发展水产品加工企业117家,其中规模以上加工企业43家,水产加工品总量14.4万吨,用于加工的水产品总量为16.3万吨,占比7.4%;湖北省到2012年共有水产品加工企业236家,其中规模以上加工企业125家,水产加工品总量77.2万吨,用于加工的水产品总量为148.2万吨,占比38.1%;江西省到2012年共有水产品加工企业178家,其中规模以上加工企业43家,水产加工品总量31.1万吨,用于加工的水产品总量为58.2万吨,占比24.6%。在水产品市场流通和出口方面,2012年我省水产流通业总产值144.5亿元,水产品出口量0.33万吨,出口额0.2亿美元;湖北省2012年水产流通业总产值439.8亿元,水产品出口量2.4万吨,出口额2.57亿美元;江西省2012年水产流通业总产值124亿元,水产品出口量0.98万吨,出口额3.3亿美元。
4、渔业保障支撑体系。近年来,我省坚持科技兴渔战略,以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契机,以引进、吸收、创新为手段,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渔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2012年渔业科技贡献率达到了49%,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了72%;湖北省在水产科技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2年渔业科技贡献率达到了58%,科研成果有90%以上的应用于实践,全省有1千多名渔技人员活跃在湖边塘头,水产良种覆盖率为83%;江西省2012年渔业科技贡献率为45%,水产良种覆盖率为70%。
二、湖南与湖北和江西渔业发展的比较分析
我省素称“鱼米之乡”,渔业发展历史悠久。近年来,全省渔业实现稳健发展,一些渔业大县的渔业产值占当地农业总产值的25%以上,渔业已成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中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之一,为保障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平抑市场物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资源条件相当的湖北和江西省相比,仍有较明显的差距。
1、从发展规模看,我省渔业经历了从“遥遥领先”到“逐步落后”的发展历程。在产量上,1978年我省水产品总量11.87万吨,比湖北省多0.87万吨,超过江西的2倍;1983年我省水产品总量23.49万吨,比湖北省多2.51万吨,仍超过江西的2倍。从1984年起,湖北省大力推进精养鱼塘建设,一年新建鱼塘33.84万亩,仅此一项新增产量5.17万吨,水产品总量达28.57万吨,超越我省1万多吨。从1990年起,江西大力推进环鄱阳湖渔业发展,水产品产量与我省的差距不断缩小,2006年反超我省6.2万吨。此后,我省与湖北、江西的差距不断拉大。2013年我省水产总产量234.1吨,分别落后于湖北176.3万吨、江西8.5万吨;在产值上,1980年我省渔业产值1.94亿元,比湖北省多0.29亿元,比江西多0.32亿元;1988年我省渔业产值5.69亿元,湖北省为7.57亿元,超出我省1.88亿元;2001年我省渔业产值又被江西赶超。2013年我省渔业产值290亿元,不到湖北的40%,落后于江西56亿元;社会渔业经济总产值326.4亿元,仅为湖北的20%,江西的40%。在地位上,我省在1983年以前居全国淡水产品产量第三位,湖北为第四位;1984年湖北居第三位,我省退居到第四位。1996年湖北超过广东省淡水产品产量,排到全国第一位。而我省在2006年被江西反超降至全国第五位,目前还很有可能被排在第六位的安徽超越。
2、从养殖结构看,我省渔业产业特色不明显,名特优水产品比重较低。2013年我省名特优水产品占水产品总量的比重仅为68%,分别落后于湖北、江西10个、6个百分点。在小龙虾、黄鳝、泥鳅、鳜鱼、乌鳢、甲鱼、河蟹、鮰鱼等内陆省份主要名特优水产养殖品种中,我省除乌鳢领先于湖北9383吨(落后江西12646吨)之外,其余水产品全部落后于湖北、江西两省,且差距较为明显。其中小龙虾产量仅分别为湖北、江西的0.67%、3.42%;黄鳝产量仅分别为湖北、江西的19.83%、37.1%;泥鳅产量仅分别为湖北、江西的52.35%、16.1%;鳜鱼产量仅分别为湖北、江西的52.25%、36.91%;甲鱼产量仅分别为湖北、江西的30.58%、47.68%;河蟹产量仅分别为湖北、江西的55.28%、44.07%。另据了解,湖北省的小龙虾和黄鳝产业占到了全国的50%以上,河蟹出口已连续5年列全国第一;江西鳗鱼产业已经成为全省农产品的龙头产业,其出口创汇额占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额的90%左右,产业优势极其明显。
3、从产业化经营看,我省渔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程度不高,出口额较低。目前我省渔业散而小的经营方式仍占主导地位,绝大部分水产品靠鲜销,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大。2012年,我省用于加工的水产品占总量的比例为7.4%,分别低于湖北、江西30.7、17.2个百分点;我省水产水产品加工企业为117家,分别少于湖北、江西119、61家。2013年我省水产品出口额仅为2000万美元,仅占全国的千分之一。而湖北省水产品出口额为3亿美元;江西省则达到了3.8亿美元,占其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一半,已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内陆省份之首。
4、从科技支撑情况看,我省渔业科技支撑情况强于江西,但与湖北差距较大,特别是渔业科技服务滞后。2012年我省渔业科技贡献率为49%,领先于江西4个百分点,但与全国55%、湖北58%的水平相比,仍有不少差距;水产良种覆盖率为72%,领先江西2个百分点,但落后于湖北11个百分点。目前我省乡镇水产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还不到应建数的一半,市县级水产科技人员严重老化,乡镇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大部分脱岗转业。相比较而言,湖北省一直是全国淡水渔业科教大省,水产科教实力雄厚;而江西省近年来也极其重视科技对渔业的支撑作用,共承担国家和省级各类科研项目120多个。
5、从基础设施看,我省渔业基础设施老化,池塘养殖成为发展短板。2012年我省池塘养殖面积330万亩,较湖北省少221.3万亩,较江西多99万亩。但经过30多年的使用,我省养殖池塘已出现淤积变浅(大部分池塘水深在1米左右),池堤垮塌、水质恶化,病害严重,生产效率明显降低等老化特征,老化面积达200万亩,约占全省池塘总面积的50%,再加上配套设施建设落后,排灌水系不畅,我省很多鱼池常年是一潭死水,直接影响到了水产品质量和养殖效益。而湖北、江西两省从2008年起实施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池塘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其中湖北省支持“三改一建”(改造低产塘堰、改造低产池塘、改造湖泊水面、新建精养鱼塘),建设了一大批规模养殖基地,1985年以来新增池塘养殖面积约200万亩,是我省的4倍。湖北省新建的池塘面积在增加水产品产量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在其超出我省176.3万吨产量中,池塘养鱼占77.1%。
三、湖北和江西发展现代渔业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近年来,湖北、江西高度重视现代渔业发展,把发展现代渔业作为增加渔民收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农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湖北淡水产品产量连续18年居全国之首,江西水产品出口额连续14年居全国内陆省份之首。具体来看,湖北、江西发展现代渔业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表现在5个方面:
一是抓政策扶持,保障渔业资金投入。湖北历届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并支持渔业发展,不仅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水产工作会议,而且经常就水产工作现场办公,出台优惠政策,解决具体问题。如出台的《关于突破性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中,财政投入的30%和农行贷款的70%应用于多种经营及龙头项目建设”。该省2008-2013年省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达8亿元,其中从2010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6000万元,用于发展小龙虾产业;从2011年起对水产大县每年安排3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精养鱼池标准化改造,连续安排5年,合计1.8亿元。另据统计,2013年湖北水产业全年共争取各类省级项目资金达2亿元左右。江西省利用中央财政大力支持现代农业生产的契机,把渔业作为重点产业之一进行支持,逐步加大了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2008-2013年分别安排2900万元、4000万元、7000万元、9000万元、1亿元和1.2亿元,6年来共计投入了4.49亿元。
二是抓池塘改造,完善渔业基础设施。为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湖北省和江西省从2008年起利用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启动并实施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累计投入都在10亿元以上(湖北省已累计投入21.51亿元,其中中央现代农业资金5.98亿元;江西省已累计投入12.21亿元,其中中央现代农业资金4.49亿元),有力地带动了全省水产养殖设施的升级改造。到目前,湖北已建成了高标准现代渔业生产基地45万亩,江西已完成了标准化池塘改造25.76万亩、规模化苗种基地54个。改造后的池塘不仅有效地增加了池塘蓄水量和苗种投放量,而且鱼类病害减少,饲料利用率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养殖环境明显改善,养殖效益显著提高。据江西省水产局调查,池塘改造后,平均亩产可达1200公斤以上,亩均增产330公斤,亩均增收1700多元,基本实现了当年投入当年收回成本的目的。
三是抓板块建设,优化渔业区域布局。湖北省近年来把标准化大县板块建设作为现代渔业发展的助推器,深入推进板块基地和水产大县创建。主要板块基地基本实现了“集中连片规模化,鱼池鱼舍标准化、道路交通网络化、供水排水机电化、养殖生产专业化、养殖模式高效化、产地产品无公害化、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的“八化”格局。到2012年,湖北省已建成万亩以上水产基地近100个,渔业年产值过10亿元的大县27个,高标准集中连片板块面积达500万亩,产量超过240万吨,分别占49%和61.7%。江西省围绕“一大十特四野”产业,大力推进“一条鱼一个产业”、“一县一品”、“数县一板块”的优势水产区域化布局,全省已形成4大鳗鱼产业板块、1个蟹虾集中板块、2大珍珠产业板块、4大龟鳖产业板块。目前该省93%的鳗鱼、92%的珍珠、90%的黄鳝、77%的河蟹、74%的虾类、70%的鳜鱼和80%的龟鳖都集中在优势产区。
四是抓龙头带动,促渔业产业化发展。湖北省近年来大力实施“强龙”工程,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该省现有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省级龙头企业31家,渔民合作组织3500多个,养殖大户近20万户。2013年该省淡水加工产品产量达80万吨,连续7年居全国第一位,打造了“楚江红”小龙虾、“梁子牌”大闸蟹和“洪湖渔家”生态鱼三大主导品牌。江西省明确提出了“两个面向”(面向国际市场、面向国内大型超市)和“三个一批”(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产品档次高的水产加工企业,改造一批传统水产加工企业,整合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的水产加工企业)的发展思路,水产品加工率每年以提高2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全省规模以上水产企业达426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6家(其中有4家已进入上市辅导期),渔业专业合作社587家。
五是抓资源养护,促渔业两型发展。为有效养护渔业水域生态资源,湖北省把湖泊保护纳入全省发展战略范畴,颁布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编制了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如洪湖、梁子湖、丹江水库等大型湖库均编制了保护规划);积极争取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支持,联合开展湖泊生态渔业示范、江湖连通及长江珍稀鱼类保护工作,全省已建立40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6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特别是严格涉渔工程审批,探索建立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湖北省共核准涉渔工程项目45起,其中叫停11起,落实工程渔业生态补偿经费1.1亿元。江西省为保护天然水域水质安全,出台了《关于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指导意见》,规范全省所有小(Ⅱ)型及以上水库的养殖行为。同时,在5大河流及人放天养水库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年均放流各种苗种达3亿尾。
三、加快湖南现代渔业发展的建议
借鉴外省的好经验,结合我省的好基础,只要我们思路正确,措施得力,完全可以把湖南建成水产强省。
1、凝聚支持渔业发展的力量。建议尽快出台《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制定解决渔业发展瓶颈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由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畜牧水产局、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渔业发展工作,解决渔业发展难题。借鉴我省安乡县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做法,把水产开发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建立“党委总揽、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推进机制,整合各相关部门的项目和资金,形成发展合力。建议在全省水产品总量超1万吨的渔业县市区,建立以行政为主、综合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和以水产部门为主的业务技术指导小组两套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水产工作的领导。
2、强化渔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一是借鉴湖北、江西等省份的做法,将水产纳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范围,重点支持种苗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同时整合支农资金,引导社会投入,支持发展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生态化的水产养殖基地和特色渔业示范县。二是制定《湖南省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在部门预算中增列渔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名特优水产开发、渔业科技推广以及水产原种繁育、水生动物防疫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三是在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安排中,重点向渔业倾斜,扶持渔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渔民合作社,发展渔业社会服务组织,推广各种类型的渔业生产经营模式。四是加强对渔业生产经营者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渔业小额贷款的支持,探索养殖权和捕捞权证抵押质押及流转方式,争取将渔业保险补贴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五是将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整治、农田水利设施改造等项目中统筹推进,渔业用水、用地、用电享受农业优惠政策,并将渔业用地视同耕地,不得随意占用、征用、改变其性质,实行“占补平衡”,以稳定渔业基本水域。
3、加大对养殖池塘的标准化改造。积极开展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以全省集中连片养殖池塘为重点,实施标准化改造,配套完善水、电、路和养殖废水生态净化处理设施与达标排放等公共服务设施。制订优惠政策,采取适当延长鱼塘承包期的办法,稳定和完善承包责任制,鼓励群众自主投入鱼塘改造,建立池塘维护改造长效机制。在加大对农村山塘等水利设施改造的同时,注重发挥山塘等水利设施的水产养殖功能。积极探索对重金属超标农田进行结构调整,在重金属污染特别严重、治理成本高、修复时间长、不宜再种植水稻并且地势低、水源清洁的区域,支持改建精养鱼池,发展水产养殖业,在长株潭地区先行试点再向全省推广。大力推进特色产业示范区建设,重点围绕我省发展基础好,市场影响大的中华鳖、大口鲶、黄鳝、鳜鱼、乌鳢、鲌鱼、河蟹、大鲵等品种调整养殖结构,形成优势产业带。
4、加快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引导以水产养殖为主的省级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产业化经营,创建农业科技型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水产品精深加工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深度开发水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利用率。落实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及时把符合标准、发展前景好的加工龙头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系列,帮助做大做强。重点抓好鱼片、虾仁等淡水出口鱼的加工,青虾、河蟹等名特优水产的配套冷链设施建设。注重水产品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地方品牌和名牌,靠品牌优势去开拓市场、占领市场。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物流、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我省优质水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5、强化渔业科技创新与标准化体系建设。我省名特优水产发展不快,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名特优苗种缺乏。建议建立水产原良种补贴制度,加大对水产原良种亲本生产的补贴扶持力度。在搞好国家级原良种场建设的同时,加快省级水产原良种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改造市级重点水产苗种基地和重点县(市)的水产苗种繁育场建设,提高苗种基地的综合供种能力。围绕渔业主导品种的保种选育、重大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装备设施与技术等领域,组织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大力推进渔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渔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应用,建设一批渔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启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省渔业产业素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稳定和加强基层渔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6、创新完善渔业经营体系。鼓励通过有偿转让、股份合作、使用权拍卖等形式,建立健全养殖水域使用权流转机制,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带、水产养殖园区、规模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社,鼓励渔民以入股、租赁、合伙等多种形式发展联合经营或组建渔业企业,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国营、集体渔场体制机制改革,增强集体渔场发展活力。鼓励重点渔业龙头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支持龙头企业上市。
7、促进渔业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方式,推行高效生态养殖技术、强化生态环境控制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大中型水库和湖泊生态渔业示范,发展生态型、环保型、循环型增殖渔业。加强对水产养殖的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合理确定水产养殖方式、容量和种类。坚持开展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涉水工程对水域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逐步建立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渔业药物残留的检验监测工作,加快水生动物病害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性水域污染快速反应机制,依法调查和处理渔业污染事故,保护渔民合法权益。
笔者注:参加此次赴江西调研的还有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唐宇文副主任、彭蔓玲处长和廖勇强科长,省财政厅农业处彭伯友副处长,省发改委农经处陈煦,省畜牧水产局刘志忠副局长、杨开吉处长和童丽华副处长。同时他们对报告的撰写和修改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次表示衷心地感谢!
附表:
湖南与湖北和江西渔业发展情况的比较
项目 |
湖南省 |
湖北省 |
江西省 |
||
一、水域资源利用情况 |
|||||
总水域面积(万亩) |
2043 |
2044 |
2500 |
||
目前的可养水面(万亩) |
1100 |
1360 |
900 |
||
2013年养殖面积(万亩) |
687.8 |
1025 |
649.8 |
||
二、2013年渔业生产基本情况 |
|||||
渔业产量(万吨) |
234.1 |
410.38 |
242.64 |
||
渔业产值(亿元) |
290 |
800 |
346 |
||
渔业经济总产值(亿元) |
326.4 |
1710 |
800 |
||
渔民人均纯收入(元) |
10090 |
12107 |
10510 |
||
三、养殖结构 |
|||||
2013年名特优水产养殖比重(%) |
68 |
78 |
74 |
||
2012年主要名特优品种产量(吨) |
小龙虾产量 |
1999 |
302179 |
58387 |
|
黄鳝产量 |
28635 |
144398 |
77332 |
||
泥鳅产量 |
10960 |
32175 |
68101 |
||
鳜鱼产量 |
16210 |
31026 |
43917 |
||
乌鳢产量 |
41547 |
32164 |
54193 |
||
甲鱼产量 |
9670 |
31626 |
20281 |
||
河蟹产量 |
6376 |
11535 |
14467 |
||
鮰鱼产量 |
27087 |
45060 |
29611 |
||
四、2012年水产品加工情况 |
|||||
水产品加工企业(家) |
117 |
236 |
178 |
||
其中: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家) |
43 |
125 |
43 |
||
水产加工品总量(万吨) |
14.4 |
77.2 |
31.1 |
||
用于加工的水产品总量(万吨) |
16.3 |
148.2 |
58.2 |
||
五、2012年水产品出口情况 |
|||||
出口总量(万吨) |
0.33 |
2.4 |
0.98 |
||
出口总额(亿美元) |
0.2 |
2.57 |
3.3 |
||
六、2012年水产流通情况 |
|||||
流通业总产值(亿元) |
144.5 |
439.8 |
124 |
||
流通业增加产值(亿元) |
9.39 |
123.8 |
37.9 |
||
七、2013年财政支持情况 |
|||||
渔业生产全部财政投入(亿元) |
0.23 |
3.98 |
1.55 |
||
其中:中央财政(亿元) |
0.17 |
1.68 |
1.41 |
||
省级财政(亿元) |
0.06 |
2.3 |
0.14 |
||
八、2012年渔业科技支撑情况 |
|||||
渔业科技贡献率(%) |
49 |
58 |
45 |
||
水产良种覆盖率(%) |
72 |
83 |
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