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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政策解读

日期:2025-12-31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养护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要求,日前农业农村印发《关于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5〕2号)(以下简称《通告》),决定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为便于各方面更好地了解黄河休禁渔制度有关情况和《通告》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黄河休禁渔制度?该制度沿革是什么?

  黄河禁渔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设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是在黄河主要经济鱼类等渔业资源繁衍生长的关键阶段,禁止除特许捕捞以外的所有生产性捕捞作业,促进渔业资源生长繁殖

  2018年原农业部发布《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规定黄河干流、扎陵湖等3个主要通湖泊白河等13条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的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126月30日12。自此,黄河开始实施为期3个月的流域性禁渔期制度。

  2022年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印发《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2〕1号),明确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禁渔期延长一个月,即由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延长为4月1日至7月31日本次调整延长了禁渔时间、扩大了禁渔范围。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包括干流、支流和湖泊水库延长禁渔期一个月,将大通河、隆务河等河流和沙湖、乌梁素海、哈素海等湖泊列入禁渔范围。

  二、黄河休禁渔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黄河休禁渔制度实施以来,沿黄各地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休禁渔执法监管,取得积极成效一是黄河休禁渔秩序总体稳定。持续加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建立完善黄河休禁渔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央地、地区间协同联动执法,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涉嫌犯罪行为大幅下降,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效果不断向好。渔业资源保护修复力度加大,资源补充能力得到提升,配套其他养护措施,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渔业资源恢复较快,宁夏段等部分河段和黄河口资源量呈上升趋势。三是休禁渔意识不断提升。沿黄各地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群众对黄河休禁渔制度均有所了解,遵守休禁渔制度的意识持续提升。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对黄河休禁渔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广泛报道,正面声音占据主流,休禁渔社会氛围良好。同时,统筹保护与发展,积极开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生态高质量养殖,实现了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变化是什么?

  虽然黄河休禁渔制度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黄河流域渔业资源总体衰退趋势尚未根本遏制,资源承载力短时间内难以缓解,黄河休禁渔制度须继续实施并保持相对稳定。2025年1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的通告》。

  《通告》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继续实施阶段性休渔,休渔时间不变,为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二是明确除特定水域、特殊种类渔业资源实行限额捕捞外,黄河休禁渔区和休禁渔期内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作业。三是明确沿黄九省(自治区)可在执行农业农村部休禁渔规定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设立休禁渔区和休禁渔期

  2022年黄河休禁渔制度相比,通告》内容主要有两方面变化:一是扩大黄河休禁渔范围。落实黄河保护法规定,将目前没有捕捞渔船渔民的祖厉河、皇甫川、清水河3条支流纳入休禁渔范围,实现黄河干流和13条重要支流休禁渔全覆盖。二是增加休禁渔期间捕捞限额管理。推广2025年小浪底水库捕捞限额管理经验,顺应青海、甘肃、河南、山西等四省开展休禁渔期间限额捕捞需求,《通告》对龙羊峡、刘家峡、九甸峡、小浪底等水域特殊种类渔业资源实行捕捞限额管理,具体相关省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报农业农村部同意后实施

  四、下一步如何抓好通告贯彻落实

  实施好黄河休禁渔制度,确保休禁渔秩序平稳有序,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沿黄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抓好《通》贯彻落实。一是强化休禁渔政策宣传指导沿黄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广泛宣传禁渔制度调整内容尤其针对纳入禁渔区范围的祖厉河、皇甫川、清水河3条支流,指导甘肃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提早部署,做到宣传全覆盖,确保周边地方群众知晓,确保社会稳定二是严格休禁渔执法监管。农业农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2026年“中国渔政亮剑”黄河休禁渔执法专项行动,组织沿黄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严格禁渔管理,切实加大禁渔区、禁渔期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确保禁渔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同步实施其他养护措施。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强化科学规范管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严格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题影响论证,督促落实生态补偿措施。组织沿黄九省(自治区)划设重要渔业水域,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形成渔业水域分区梯次保护框架体系。组织开展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开展黄河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