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监测 加快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人就《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答记者问
本网讯 近期,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以下简称《公报》)。日前,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人就《公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我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总体情况如何?哪些指标值得重点关注?
答:2025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我国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域和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开展了渔业资源调查监测,对164个、总面积1222万公顷的重要渔业水域进行了生态环境常规监测,监测结果以《公报》形式对外发布。监测指标共18项,主要包括水质、沉积物、浮游生物三大类。其中,海洋中的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江河中的总氮、总磷,湖泊水库中的总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均与渔业高质量发展直接相关,值得重点关注。监测结果显示,2025年我国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所有监测水域锌、铅、汞和砷指标监测浓度均优于评价标准。与2024年相比,海洋重要渔业水域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指标的超标面积比例分别下降7.7%、3.7%和59.3%;内陆重要渔业水域中总氮和总磷指标的超标面积比例分别下降2.0%和4.5%。
问:《公报》有哪些新变化?
答: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公报》最突出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两新两增”,同时《公报》的结构进一步优化,内容持续丰富。
“两新”,即新设渔业资源状况板块、发布机制实现制度化。一是《公报》首次公布我国近海四大海域和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渔业资源状况。依托近海和重点流域渔业资源调查监测结果,系统展示我国渔业资源本底情况与水生生物养护工作成效,为科学保护渔业资源,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提供支撑。二是《公报》继续由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作为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颁布实施后的首份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标志着我国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权威数据发布步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两增”,即增加监测网络成员、增加监测范围。一是首次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及其黄海、东海、南海和长江水产研究所等纳入监测网络,重点强化我国近海四大海域和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渔业资源调查监测。与2024年相比,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增加6个,达到48个。二是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测力度。与2024年相比,监测区域增加5个重要渔业水域,监测水域面积扩大206万公顷,调查监测覆盖面和代表性进一步增强。
问:“十四五”期间我国渔业生态环境总体状况如何?重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指标有何变化?
答:总体来看,“十四五”期间,我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呈稳中向好趋势。与2021年相比,我国海洋天然重要渔业水域化学需氧量指标、海水重点增养殖区无机氮指标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活性磷酸盐指标的超标面积比例分别下降51.6%、33.7%和55.4%;江河重要渔业水域总磷指标、湖泊水库重要渔业水域总氮指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陆)非离子氨和高锰酸盐指数指标的超标面积比例分别下降47.0%、16.5%、7.5%和22.8%,总体稳中向好趋势明显,同时氮磷指标超标现象仍然存在。
问:农业农村部作为全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十五五”期间有何工作举措?
答:近期,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渔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对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作出部署。“十五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将坚持守牢资源安全底线和可持续利用并重,重点从资源环境调查监测、渔业资源养护修复、水域梯次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坚定不移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强化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保护,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一是在监测评估上,健全渔业资源与渔业生态环境调查评估网络,规范调查行为,加强数据汇交共享。持续开展我国四大海域以及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渔业资源调查监测,强化评估结果应用,为科学保护提供依据。二是在养护修复上,坚定不移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完善并科学调整差异化的海洋伏季休渔和重点流域休禁渔制度,强化水产种质资源重点保护。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将生态功能放在首位,有效提升渔业资源养护效果。三是在政策协同上,构建渔业水域、重要渔业水域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梯次保护制度,严格规范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实施好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为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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