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局通过农业部2017年水产品质检机构贝类毒素及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
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关于2017年水产品中麻痹性贝类毒素及重金属镉检测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水科院质标函〔2017〕208号),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局一次性通过本年度的麻痹性贝类毒素及重金属(镉)两项能力验证。至此,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局已连续7年通过麻痹性贝类毒素能力验证,连续4年通过重金属能力验证。
此次能力验证项目分别是麻痹性贝类毒素和重金属(镉),其中麻痹性贝类毒素是贝类毒素中毒性最强的一种,具有广布性与高发性,其毒理与河豚毒素相似,目前已严重影响到消费者的食用安全;镉是一种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重金属,可通过水产品的富集作用和食物链的传递,对人类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因此,针对这两项参数的检测能力越来越受到农业部重视。此次验证由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统一组织,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具体实施,验证技术支持单位为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16号)要求,全局于5月23日正式开始测试,并于5月25日顺利完成数据报送。
此次能力验证的顺利通过,是全局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为完成好农业部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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