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水产局实施水产健康养殖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水产局根据农业部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活动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了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活动,建设了北林区南泥河水产养殖示范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抓好宣传,落实任务,保证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制定了北林区南泥河水产健康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示范区建设在北林区西长发镇南泥河北岸,即西长发镇和平村、龙山村、太平山村和东达湖村,这一养殖区域内,共有养殖水面近3万亩,示范区建设总面积11,232亩,160户,辐射周围的养殖户和东富乡、新华乡、太平川镇、秦家镇、连岗乡等,辐射面积达到4万亩,350户。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搞好宣传发动,向渔户宣传,提高养殖户实施健康养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组织科技培训,提高养殖户生产技术水平。为了抓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推广,成立了科技培训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水产健康养殖生产需要,编写技术资料,对养殖户进行全面培训。2006年,在示范区共组织2期技术培训班,使示范区的16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户全部得到培训,还在辐射区开展3次技术培训,养殖户的生产技术得到普遍提高。在培训过程中,发放了《高效水产生态养殖模式》、《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关键技术》等书籍,编辑印发了《水产健康养殖标准及技术要求》、《关于加强池塘养鱼中期饲养管理、避免水质败坏死鱼现象发生》等技术资料,把健康养殖禁用渔药、添加剂的种类和使用的药品休药期编印成大表,发到养殖户,张贴到渔房墙上,保证户户都有一个水产健康养殖生产明白人。
三、开展技术指导,抓好渔需物资的使用和管理。为抓好示范区内的生产控制,组织科技人员成立了技术指导组,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科技咨询。按照《关于水产品养殖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了《水产品养殖鱼病防治用药、饲料生产和添加剂的销售及使用管理办法》,由区政府发布实施,把水产健康养殖技术要求落实到渔药、饲料经销站(点)、饲料加工厂和养殖户中去,从源头上保证了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项目生产顺利进行。
四、强化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在具体生产中,严格按照方案和操作规范进行管理。一是抓好环境管理。重点是组织养殖户进行全面清塘,降低有机物对水质的影响,疏通上下注排水渠道,整修了道路,栽植了花草树木。二是抓好苗种投放的质量管理。示范区使用的苗种,全部按照《水产品苗种管理办法》生产并进行了严格的检验、检疫,投放时用3%的食盐水进行消毒,保证苗种投放的质量。三是抓好鱼病防治用药和饲料质量的管理。在选择饲料品种上,推广使用批准注册的大型饲料厂生产的饲料,并与厂家订阅协约,严禁使用禁用添加剂。四是抓好日常管理和水产品出塘管理。在东达湖村建设了商品鱼暂养“透晰池”,通过“透晰池”进行几天的缓冲,降解体内残留物质后上市销售。目前,该区已有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怀头鲶鱼、河蟹通过了国家无公害水产品质量认证,并注册了“泥河鲜”牌商标,产品上市后得到消费者的好评。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管理。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通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养殖户的配合实施,采取三项保障措施,使全区水产业发展得到了四个提高。三个保障措施是:一是组织保障。在项目实施中,成立了示范区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示范区实施管理制度,负责整个示范区的技术管理工作。二是技术保障。由绥化市农委、北林区水产局、相关乡镇组织强有力的技术人员成立了技术指导小组,常年坚持在项目示范区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监督检查、统计资料等项工作。三是服务保障。组织水产局直属的两个物资供应站(店)与养殖户签订合同,按照质量要求搞好健康养殖生产所需的渔药、饲料及添加剂供应,还积极与银行沟通,为项目区解决生产贷款200余万元。四个提高:一是养殖户对实施水产健康养殖的认识和生产技术水平普遍提高。通过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活动的开展,广大养殖户掌握了健康养殖的生产技术,鱼病发生明显减少,饲料系数低,生长速度加快,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效益。二是水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水产品的鱼药残留降到标准以下,口味鲜美、营养丰富,深受市场的欢迎,2006年示范区生产的4000余吨水产品,除当地市场销售外,还打入了大庆、伊春、黑河等外埠市场。三是渔民收入显著提高。健康养殖使水域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单产水平提高10%以上,不包括增加产量收入因素,仅在产品销售价格上,比常规养殖的水产品每公斤平均增加0.60元左右,示范区增加经济效益200余万元。四是渔业产业化水平得到提高。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不仅和平出让人们放心的安全水产品,而且,使业务部门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养殖户自我服务组织建立和销售市场紧密联接在一起,形成了集水产健康养殖生产、鱼用颗粒饲料加工、渔业生产信息服务、水产品销售市场建设为一体的产、供、销一体化格局,推进全区水产业走向了产业化发展阶段。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