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部署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和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月”活动
日前,广东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薄弱环节,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了自07年12月10日至08年1月10日为期一个月的“水产健康养殖和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月”活动。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按党组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活动月”将采取五项措施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会同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发动镇村及重点渔业港口(码头)悬挂专项整治的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健康养殖小册子发放到水产养殖户手中。
二是抓好水产养殖基础工作,活动期间,要将管辖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户、种苗场逐个检查,没有办理养殖证或种苗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促其办证,并建立“三项登记”。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按类别区分建立起监管档案。
三是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建设,进一步对现有的标准化养殖基地和出口原料基地、HACCP养殖基地的生产登记、用药登记、销售登记进行规范整理,按水产健康养殖标准抓好自控,并把健康养殖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
四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根据督查情况将出动广东省渔政总队茂名支队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产养殖业中无证经营、违法使用禁药等违法行为。
五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强调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是辖区内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生产企业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并要建立联系网络。该局拟于“活动月”结束时进行工作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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