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兵团水产局联合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执法检查
为规范水产苗种生产管理,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在2009至2010年联合执法检查的基础上,2011年5月23日至6月1日,新疆水产局和兵团水产局再次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哈密、吐鲁番等地州和兵团农一、二、三、十三师的苗种生产单位、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新疆南部(南疆)拥有全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和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等多条河流,水资源较为丰富。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及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水产品需求日渐扩大。各地州(师)渔业主管部门抓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这条主线,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带动,不断加大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积极调整养殖品种结构,水产品总量逐年提高,据2010年渔业统计,巴州、阿克苏、喀什三地州的水产品产量已分别排全疆的3至5位。
渔业的快速发展对苗种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联合检查对各苗种场(繁育基地)的三项记录和亲本的来源、质量等做认真询查,现场查看药品存放库,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逐一落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对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通过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范围已覆盖全区,不仅对新疆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水产良种、苗种生产,为掌握苗种生产第一手资料奠定了基础。从检查结果来看,未发现违禁药物的使用,持证情况良好,记录基本完整,但规模化程度不高、亲本质量逐渐退化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此,将加强管理,整合资源,使全区的水产苗种生产在数量上、质量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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