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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铜鼓县全面开展禁渔工作

日期:2014-03-27 作者: 来源:江西省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为了加强江西省铜鼓县渔业资源管理,更好地维护和增殖天然鱼类资源,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和省市工作部署,铜鼓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设立禁渔期和禁渔区的通告》,全县禁渔工作全面展开。铜鼓县规定每年度3月20至6月20日为禁渔期。在县金鸡桥大坝电站以上至大塅电站大坝以下定江河河段,大塅电站大坝至三都镇小源口电站大坝定江河河段,三都镇小源口电站大坝以上至排埠镇永庆村万寿宫水坝定江河河段,温泉镇石桥村石桥桥至县城两江口河段,棋枰镇九峰电站大坝至高桥乡胆坑村两河口金沙河河段,港口乡风家滩电站大坝至金谷园桥金沙河河段为禁渔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禁渔期的禁渔区内以任何手段进行渔业捕捞作业和排放超标污水。在禁渔期间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以下禁渔措施:一是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对禁渔工作进行统一指挥;二是将禁渔通告张贴到重要河段和农贸市场以及居民区;三是利用宣传车和新闻媒体对禁渔工作进行宣传和跟踪报道;四是组织执法人员对禁渔河道和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巡查。对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