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长岛县出台首个海钓休闲体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山东省长岛县出台了海钓休闲体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从三个方面,对休闲海钓项目进行了规范。一是在准入条件上,规定从事海钓经营主体的必须为合法公司;二是在船舶标准上,确定了适应海岛特点的6种船型;三是在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管上,海洋与渔业局作为安全监管部门,与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
发展休闲海钓产业,是海洋旅游业和现代渔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长岛县以省厅培育和发展休闲海钓产业为契机,立足自身优势,顺势而为,把海钓产业作为海岛县海洋渔业与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产业和最佳载体。在该县休闲海钓产业刚刚起步之时,坚持政策引领,规范先行,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等休闲海钓产业政策扶持,同时出台《办法》为行业制定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推动休闲海钓业在规范、可持续的轨道上更快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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