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等40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各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47号有关要求,现将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等40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予以公布。
有关单位要按照公布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抓紧组织开展保护区的勘界和立标工作。保护区的性质、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得随意调整或改变,确需调整或改变的,应按程序报我部批准。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和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保护区的建设投入和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发挥保护区的资源养护作用,把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附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第一批)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
附件下载: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