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1号),为便利服务渔民、提高出港效率、加强信息化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渔业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和《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对依港管船管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现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亟需修改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我部在充分调研、反复研讨和综合考虑渔民代表、渔业专家和执法人员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于2025年12月25日(周四)前向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反馈意见建议。
1.邮箱:yyjaqc@agri.gov.cn;
2.传真:010-59192994;
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邮编:100125。
附件: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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