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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换发新版海洋捕捞许可证工作总结会在南昌召开

日期:2005-04-27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2005年4月18日至20日,全国换发新版海洋捕捞许可证工作总结会在江西南昌召开。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区局)及我部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渔业局副局长陈毅德到会,就渔业资源保护和渔船管理问题等我国渔业管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抓好渔船管理工作,提升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的能力》为题,作了专题发言。

  去年在部渔业局的统一部署和监督指导下,在全国沿海各省(区、市)范围内,开展了的新版海洋捕捞许可证换发工作。根据我部《关于做好换发新版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总体部署,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换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了政策,落实了责任;积极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培训工作;加强渔船各相关管理机构的协调和配合。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全国沿海换发新版渔业捕捞许可证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国沿海应换发新证的大中型捕捞渔船共84,108艘,已换发新证72,769本,换证率为86.5%。符合换证条件的海洋“三证”齐全有效大中型捕捞渔船基本完成新版证书的换发工作。

  换证工作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通过这次会议查找了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一是属换证范围的渔船实际功率与捕捞许可证记载功率不符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地区差额功率无法在本省指标范围内解决;二是钓业、围网等作业渔船中的子船因未纳入换证数据库,这部分子船缺少换证的功率指标;三是部分省(区、市)存在“三证”齐全的漏登渔船,这部分渔船因不在2002年底的数据库中,没有计入功率控制指标,无法换证;四是换证工作暴露出了一些渔船管理问题。

  会后,渔业局对当前换证工作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新版海洋捕捞许可证管理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我局将尽快对换证工作中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处理办法;二是各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换证的后期工作,做好换证工作总结和数据汇总;三是各地要在换证工作结束时,按要求做好新版功率凭证的结算工作;四是各海区局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检查重点是持新版许可证渔船的规范作业和功率凭证贴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