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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加大对渔船救生消防设备的配置力度

日期:2005-09-09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提高渔船安全设备的配备率。今年“伏休”以来,由普陀船检站统一组织制作了50套渔船船号字板,分发到各船厂及相关的职能部门,要求在渔船坞修及登船检查当中,在渔船配置的救生圈、救生衣、灭火器等救生、消防设备上,刻上该船的船名号及船籍港。这样既能做到救生、消防设施的自身规范,又能杜绝渔船接受登船检查时采取套用、借调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切实抓好渔船安全设备的有效配置。

  具体实施起来主要有两大措施:一是在渔船坞检(上排)期间,从源头上把关,要求各承修船厂,依照船舶技术证书的定额要求,查乱补缺,足额配备;并按要求在救生及消防设备上喷写船名号及船籍港。此项工作要求承修船厂在坞内完成。二是加强督查力度,形成统抓共管的局面。要求区渔业执法大队及全区12个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站,在日常的登船检查中,随带字板及喷印设备,对未按规定喷写船名号及船籍港的渔船,在数量定额配置的前提下,实行强制喷写。

  通过近三个月的具体实施,在区内已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