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积极推进船员培训社会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渔业船舶船员培训机构审核认定标准及程序(试行)》等规定,经审核,日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了第一批渔业船舶船员培训机构名单,共2家。分别是泉州市泉港区海洋航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具有一级轮机和二级驾驶培训资格;泉州市泉港区前亭航海水产职业学校具有二级轮机和驾驶培训资格。
为进一步推进渔业船舶船员培训工作,提高船员持证率,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积极推进船员培训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渔业船舶船员培训工作。同时,为规范渔业船舶船员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今后将对船员培训实行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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