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强休渔期间的渔船管理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休渔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休渔期间的渔船管理,保证休渔期间不出现违规或越界捕捞现象。
一是召开所属的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处副大队长以上干部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省政府督查组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引导渔政执法人员深刻认清休渔期间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对120马力以上的渔船实行逐船排查,保证全部掌控,做到休渔期间所有渔船归港,没有归港的弄清去向。
三是进一步完善渔船信息平台,对转港生产的渔船重新登记,包括船主姓名、船号、联系电话、渔船位置等,建立渔船动态情况表,对掌控的渔船每天联系一次,填表上报,并把渔船登记、通知回港、掌握方位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具体渔政执法人员,谁填表、谁通知、谁负责。四是局里组织专门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调查了解休渔期间渔政执法人员是否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