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 > 渔业渔政管理局 > 渔船渔具

福建石狮加强渔船管理
出海生产须编队

日期:2010-01-22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1月21日,福建省石狮市政府发出通知,加强秋冬汛期渔船安全生产管理。

  按相关要求,渔船出海必须坚持“编组航行、编队生产”,每8至12艘渔船编成一个生产小组,并确定1艘渔船为带队船。编组内的所有渔船在出海期间,通讯电台必须全天候开机,并处于同一频率,随时保持联络,每隔4个小时同岸台联络一次。

  此外,所辖各镇与村、村与船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船东(船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各类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或作业,严禁不顾船员疲劳连续长时间昼夜生产,严禁船上安全设施配备不齐、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的渔船出海生产,严禁船员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现象,严禁雾天航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