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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渔业质量振兴工作

日期:2003-11-19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一、建立水产品质量定点检测制度

  在深圳市水产品批发市场、零售超市、生产基地设置了一批水产品质量检测点,实行定期抽检、加密抽检、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药物残留、微生物、甲醛等。

  二、加强流通领域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

  1.印发《无公害水产品知识》、《深圳市鲜活农产品食用安全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提高水产品经营者的质量意识与法律意识。
  2.针对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管理召开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会议。
  3.进行了全市水产品流通领域供销渠道的调查。
  4.在两大批发市场设立“水产品质量监督岗”并开展创建“放心水产品”档位工作。

  三、制定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标准,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可与产品认证
目前,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正组织制定《无公害海水产品生产环境要求》、《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无公害海水产品检测规程》等地方标准,并积极组织做好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无公害水产品的认证工作,深圳市共有三家企业获广东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认证;其三种水产品获国家认监委无公害水产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