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鳗鱼养殖业首次引入GAP体系
近日,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邀请福建商检公司,对三明市4家鳗鱼养殖场的良好农业规范(GAP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内审。三明检验检疫局和咨询公司专家通过现场考察养殖场硬件建设,检查药品、饲料等存放使用情况,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对4家养殖场推行良好农业规范表示满意,认为基本满足GAP体系规范要求。这是福建省首次将良好农业规范引入鳗鱼养殖业。
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简称GAP,是一套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包括作物种植和动物养殖)的操作标准,它通过规范种养殖、采收、清洗、包装、储存和运输等农业生产过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实现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职工健康安全福利及动物福利等目标。
福建省于2006年下半年开始,将良好农业规范首次应用到鳗鱼养殖业,对鳗鱼养殖生产过程中水源条件以及饲料、渔药、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管理提出了高要求并进行了规范的控制,期望从根本上解决出口鳗鱼产品源头污染和药物残留问题,对促进鳗鱼产品安全出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明市4家备案鳗鱼养殖场自推行良好农业规范试点以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贯彻实施,促使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养殖观念、养殖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今年提供出口加工用原料鳗267吨,均未发生被捡出不合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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