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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在蒲城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现场会

日期:2009-06-19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为了认真贯彻《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陕西省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实施意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按照省水利厅和省、市渔业主管部门关于《2009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为了扎实有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2009年6月16日渭南市水产处、渔政处组织本市韩城、大荔、合阳、白水、富平渭北5个县的水产、渔政站长和业务骨干在蒲城县召开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现场会。

  参加现场交流会的各位代表首先检查了蒲城县红旗路两个水产品批发门店,人人家超市的水产品专柜以及两个宾馆饭店的水生动物暂养池,现场对人人家超市的冷冻虾进行了甲醛、氯霉素药残测试。蒲城县渔政站站长常委就该县前阶段专项整治活动从加大整治活动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共识;加强产地养殖管理,促进渔业生产健康发展; 积极稳步推进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加大水产品市场检测监管力度等四个方面做了汇报交流。

  渭南市水产渔政处处长亷顺安、副处长张先辉,蒲城县水务局党委书记麻振军,蒲城县食安委办公室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书记徐忠州同志分别就前阶段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狠抓整治期间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规范完善案例卷宗、加强信息报送和渔政执法报道、加大后半年整治活动力度、积极做好配合、联合执法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

  蒲城县自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共抽检30余批次,没收甲醛超标鱿鱼6公斤,孔雀石绿药残超标变质虾3公斤,变质鱼24公斤,并逐步完善市场准入索证索票登记管理台账,利用速测仪器加大检测频次,水产品门店公示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等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