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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多措并举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

日期:2009-10-26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甘肃省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治、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等环节入手,强化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努力提高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取得了一定成效。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甘肃省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市州抓好质量安全工作。

  二是及时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在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全省水产站长会议和全省特色渔业现场会议上,省农牧厅主要领导多次强调了做好水产品质量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安排和要求。要求各市州切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行动,切实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继续强化执法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由省农牧厅渔业处主要负责人带队先后到河西、陇南、天水等渔业重点市县进行督查,对全省大型良(苗)种场、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区、规模养殖场等生产单位使用违禁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市州也开展了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了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三类生产单位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

  四是认真组织水产品质量省部两级抽检。积极配合农业部完成了两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省上渔业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由省农牧厅渔业处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甘肃省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总站技术人员对全省鲑鳟鱼主要产地永昌县、永登县和白银市进行了生产用药情况复检和抽检,共采集23个样本和3个饲料样本。在抽检过程中,还主动向养殖户宣传用药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帮助养殖户提高认识。两县的渔业部门还召集本区内的养殖户举办了用药知识培训班,渔业处有关负责人面对面和养殖户交流情况,讲授法律规定。

  五是认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这次共检查了29个生产单位,其中检查苗种生产企业3家,养殖企业和个人26家。检查的品种包括武昌鱼、鲤鱼、鲫鱼、草鱼、虹鳟、金鳟等。重点检查了生产企业的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建立情况;繁育、养殖过程中是否贮存或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渔)药或其他化合物情况。被检查的养殖企业和个人均持有养殖证,苗种生产企业都持有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建立情况参差不齐,差异较大。省上水产养殖场和苗种生产企业都建立了三项记录,地方水产养殖企业、鲑鳟鱼生产企业和个人三项记录问题较多,目前正在督促建立过程中。

  通过这些措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各级渔业部门和广大养殖者的重视,一些养殖生产者了解了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原因,增强依法生产的自觉性。一些养殖场自觉开始建立生产日志、药品出入库和使用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以及技术人员培训记录,逐步实现了水产品生产“可追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