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春县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大检查
5月10-24日,针对近期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了食品安全的突出事件,根据福建省泉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永春县农业局组织渔业执法人员,会同工商、质监、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大检查。
此次检查的对象为全县水产品养殖单位,主要是办理养殖证的生产企业,重点是水产品无公害养殖基地。检查的内容为:水产品养殖证办理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养殖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养殖生产记录、养殖用药记录、水产品销售与药品及饲料进出仓等“三项记录”。同时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鲜超市的水产品进行甲醛检测。
检查中未发现养殖生产单位使用违禁药物及违法违规用药行为,水产品没发现使用甲醛、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但个别养殖单位未能很好落实养殖管理制度,存在“三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甚至出现突击记录的现象。对此执法人员当场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分发了“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选编”等资料100多份。
通过检查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对养殖生产、渔药安全使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情况的认识,进一步落实了养殖管理制度,同时也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水产品消费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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