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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微山县三个“微山湖”系列水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同时获批

日期:2012-12-07 作者: 来源:山东省厅信息中心 【字号: 打印本页

  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批准对窑湾绿豆烧、微山湖大闸蟹、微山湖四鼻鲤鱼、微山湖乌鳢、昌邑梭子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2年第185号公告)中,山东省微山县申报的微山湖大闸蟹、微山湖四鼻鲤鱼、微山湖乌鳢三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得到批准。

  微山湖大闸蟹、微山湖四鼻鲤鱼、微山湖乌鳢申请国家地理标准产品保护工作历经申报、公示、现场查看、技术审查、发布公告等阶段工作共两年多的时间。此项工作是近年来微山县大力打造“微山湖”系列渔业品牌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85号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微山湖大闸蟹、微山湖四鼻鲤鱼、微山湖乌鳢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保护。

  此次三个“微山湖”系列水产品同时获批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将会大大提高“微山湖”系列水产品的知名度,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