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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全面启动长江禁渔工作

日期:2017-03-03 作者: 来源:湖北省水产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为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养护增殖渔业资源,按照农业部的规定,从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湖北省咸宁市长江咸宁段开始四个月禁渔期,与此同时我市陆水水库、青山水库、富水水库,与长江同步禁渔,禁渔期禁渔区内禁止任何捕捞行为。

  咸宁市长江水域全长127.6公里,其中嘉鱼县109.6公里,赤壁市18公里。咸宁市做到了早部署、早动员、早行动,一是按照领导分工调整了长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咸宁市护渔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召开了全市禁渔工作会议,与各禁渔单位签订了2017年禁渔工作责任状;三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车(船)、横幅标语广泛开展了宣传,共出动宣传车(船)20车(船)次,横幅11条,电视屏幕宣传滚动播出一周,营造了禁渔氛围,提高了广大市民对禁渔工作的认识。3月1日,市水产局组织市渔政处在长江嘉鱼段、赤壁段开展了禁渔执法检查,全市共有2240多条渔船4480多名渔民,全部做到了船靠岸,网入仓。

  禁渔期间,市渔政部门将加大禁渔区禁渔督查力度,各禁渔单位做到每天一巡查,对在禁渔水域违规作业行为,特别是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确保禁渔期间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