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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非法养鳄鱼近万条被查

日期:2013-01-16 作者: 来源: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养殖鳄鱼近万条!近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江河畔的一个非法养殖场,被广东渔政部门查处取缔。

  广东省渔政总队的通报称,2012 年9月份起,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村一名叫陈三虾的养殖户,打着鳗苗繁殖、养殖的名义,无证非法养殖鳄鱼近万条。因该养殖场就在北江岸边,离附近村庄仅有十几米远,周边民居密集,鳄鱼很容易跑到江河水网,对公众以及珠三角水系的水生态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引发周边村民的极大恐慌。

  接到群众举报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迅速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养殖场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查明,该养殖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履行完调查、听证等相关程序后,广东省渔政总队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了相关处置措施。其中包括:按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作出罚款3000 元的处理,并没收场内体积较大的鳄鱼137 尾, 对其他较小的鳄鱼限期在10天内自行搬离清理完毕。

  据介绍,鳄鱼属于对公众安全有较大威胁的“高危险鱼类”,还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两栖野生动物,其驯养繁殖需取得农业部或林业部的相关许可。在未能取得合法手续前,禁止一切机构及个人开展相关驯养、繁殖、销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