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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切实做好春雾季渔船安全生产执法服务工作

日期:2013-04-17 作者: 来源: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字号: 打印本页

  春汛生产期间海上天气多变,经常出现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渔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保障渔民生产安全,防止发生渔船重特大事故,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采取渔船安全检查与渔政船海上巡航检查、渔业资源保护执法相结合等办法,切实做好春雾季渔船安全生产执法服务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2013年宁波市渔政船海上应急救助和安全巡航值班工作计划》和《2013年宁波市春雾季渔船安全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大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服务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明确安全检查“三重点”,即各县(市)、区重点渔港、码头、渔港水域、渔船锚地、大轮主航道及沿海主要作业渔场为重点检查水域;无证、套牌、“三证不齐”渔船和从事蟹笼、帆张网作业及渔业辅助等高危渔船为重点检查对象;渔船和捕捞证书持有情况、船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救生设备有效配备情况、渔船船位识别系统正常开机使用情况及渔船进出港签证、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违章搭客等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坚持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原则,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今年3月份以来,该支队已开展3航次共19天海上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渔船70余艘,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渔船3艘;同时清理违规作业网具3800余个,确保象山港航道通畅和港内锚地停泊船只安全。

  三是强化宣传,提高意识。坚持执法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原则。执法检查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醒船东、船长重视安全生产,正确使用安全救生设备,切实提高船长、船员的安全航行和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