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县水利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为有效保护县域内渔业资源和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陕西省石泉县水利局结合禁渔期的相关规定,联合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渔业资源保护、河道内乱采乱挖专项整治活动。
近日,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采取电、毒鱼等手段在县境内汉江干、支流河道进行非法捕捞。4月8日11点30分左右,水利局渔政人员接到电话举报,有人在池河流域电鱼。县渔政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在池河流域展开排查,经过搜寻,在池河镇外河滩发现一名正在实施电鱼的人员,执法人员迅速制止其违法行为,对违法电鱼工具电瓶、机头、电线、捕捞工具进行了依法没收,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
4月9日上午,县水利局渔政执法人员又在巡查过程中截获一辆载有大量电鱼工具车辆,现场查获电鱼“高压机头”等器材五十余件。据当事人交代,电鱼工具主要销往西乡、石泉以及汉阴三县。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没收了所有非法售卖的电鱼工具,目前已对违法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严肃处理。
近年来,非法电鱼捕鱼现象在该县汉江沿线以及乡村一些河道时有发生,电鱼分子专挑夜间非法电鱼作业,严重破坏了汉江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扰乱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目前,时至禁渔期,石泉县水利局渔政执法部门对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并根据重点区域环境的特点及电鱼违法行为规律,组织人员采取昼夜结合、水陆并进、内外夹击、蹲点巡查、市场监管等方式进行打击,不断增强日常巡查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电、毒、炸鱼现象发生。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