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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县渔政长航联合查处一起电捕鱼案件

日期:2012-06-19 作者: 来源:湖北省水产局 【字号: 打印本页

  6月14日1时15分,湖北省公安县渔政站根据群众举报,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荆州派出所,采取定点蹲守的方式,一举查处了长期在长江公安江段从事违法电捕鱼活动的雷知虎、刘虎两人,现场查获木质机动渔船一艘、蓄电池一块、纳米生物传感器一台,渔获物18斤。

  经调查,雷知虎、刘虎两人均为江陵县滩桥镇观中村一组无业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合伙购买了电捕鱼设备,从今年6月份开始在长江公安段从事违法电捕鱼活动。案件查处后,长江两岸的公安、江陵籍渔民都拍手称快,对渔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一举端掉这一电捕鱼团伙给予了较高评价。目前,该案已移送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荆州派出所立案查处,刘虎现已被刑事拘留,雷知虎因病被取保候审。

  据悉,今年荆州市渔政部门和长航公安部门达成决议,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非法捕捞,并与4月1日在公安县举行了联合执法启动仪式,这起案件已经是今年公安县渔政联合长航公安查处并移交司法机关刑事处理的第二起。在接下来十多天,公安县渔政站将继续联合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打击长江非法电力捕鱼活动,对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震慑违法分子,保护长江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