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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乐陵市创新举措打击非法捕鱼

日期:2012-06-26 作者: 来源:山东省厅信息中心 【字号: 打印本页

  地笼捕鱼是一种掠夺性捕鱼方式,严重破坏水域生态平衡,鉴于其危害性,2012年山东省乐陵市渔政执法人员制定三项新措施打击地笼捕鱼作业,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查处地笼商家,从源头上切断地笼作业。6月份开始,乐陵市渔政执法人员对城区渔具店开展执法大检查,对违法贩卖、制作地笼的商家进行教育、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及渔具(地笼),从源头上遏制地笼捕鱼。截至今日,共检查6家渔具店,其中3家违法销售禁用渔具(地笼)。已对其中1家进行没收渔具和罚款处理,对另外2家进行了立案侦查。

  二是加强执法巡查,进一步打击地笼作业行为。乐陵市创新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专门建立定点值班巡查制度。在凌晨四五点钟出发,直至下午六点以后,巡查范围除养殖渔业水域外重点还包括马颊河、德惠新河、漳卫新河三大河流及前进沟、二干沟、跃丰河等支流的非养殖渔业水域,增加巡查次数,,联合农业执法大队进行了专项整治共3次,取缔地、虾笼等禁用渔具共60余只。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执法行动,使广大渔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渔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接到投诉电话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从而做到有的放矢,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处理市长热线3起,投诉4起,电话举报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