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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海县严打非法电捕鱼

日期:2010-11-15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近期,宁波市宁海县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了为期二周的打击“电捕鱼”专项整治工作,已查获6起电捕鱼案,收缴电瓶16个,一套电捕鱼工具,一只汽油发电机;仅11月6日晚上至次日凌晨开展的突击查处行动,就依法查处非法电捕鱼13起,没收电瓶、逆变器、抄网等非法电捕鱼工具13台套。

  入秋以来,海洋渔业捕捞生产进入旺季,不法分子非法电捕鱼活动也开始猖獗。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用电瓶在沿海、溪流和河道等地肆意捕鱼的现象明显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电捕鱼”作业行为严重破坏了水生动植物繁衍场所,对鱼类的亲体、卵、幼体及浮游生物等进行毁灭性的破坏,导致渔业资源破坏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进一步规范捕捞秩序,宁海县海洋与渔业局高度重视此类情况,局渔政站和执法大队联合开展的打击“电捕鱼”专项行动,迅速在县内严密展开。打击非法电捕鱼始终处于高压态势,对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非法电捕鱼行为将严惩。根据渔业法,目前的处理办法是:对于查获的非法电捕鱼行为,轻者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电捕鱼对鱼类资源危害极大,每电捕一次,作业水域半径10米 30米范围,大小鱼类一触电就非昏即死,被电水域的水生动物资源面临绝迹。非法电捕鱼者每次作业,短短两三个小时最高可获利几千元,其工具成本仅千元。要根治“电捕鱼”现象,除需要政府部门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外,还需要加强宣传,提高捕鱼者的法律意识。同时,要加强引导,全社会要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