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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宣汉县“三早、三实”抓春禁

日期:2010-04-06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四川省宣汉县在2010年春季禁渔工作中,做到了“三早,三实”。

  “三早”。一是早安排部署。县水产局早在1月17日召开春季禁渔专题办公会,成立了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春季禁渔工作方案,就今年春禁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和布署,渔政人员分为自然河段、江口湖区、城区场镇三个执法组,全面开展全县春季禁渔工作。二是早发动宣传。2月1日以来,制作了《宣汉渔政》专题片一部,在宣汉电视台连播七天;共出动车船12次,悬挂宣传标语17幅,宣传资料450余份,在江口湖区、主要自然河段、水产品市场、码头、涉鱼餐馆等地方宣传渔业法律、法规、禁渔期的各项规定,营造春禁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早检查处理。截至3月25日,三个执法组共查处违反禁渔期各类案件7起,没收网具16铺,收缴电捕鱼器2台,赔偿渔业资源损失费5300元。

  “三实”。一是关心渔民实。县水产局把春季禁渔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制成小册子,送到每一位渔民的手中,让他们知晓渔业法律法规,理解支持春季禁渔工作。同时,对机动渔船燃油补贴认真登记,做到一个不漏。二是安全工作实。把安全工作作为春禁工作的重心,每到一处,都大力宣讲水上交通安全,并同每一位渔民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工作作风实。向每一位渔民公布单位办公电话,执法组负责同志手机号码,承诺24小时为渔民服务,依法维护渔民利益,保护宣汉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