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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2010年伏季休渔形势良好

日期:2010-06-02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今年是实施新伏季休渔制度的第二年,休渔范围更广,福建省漳州市应休渔船达7469艘,比2009年增加了2057艘。其中5月1日起应休渔船1177艘、5月16日起应休渔渔船5505艘、6月1日起应休渔渔船787艘。为此漳州市立足早宣传、早部署,休渔基础工作扎实,目前应休渔渔船均已按时进港伏休,至今未发现违规现象。

  领导重视到位,管理责任落实。漳州市政府成立了伏季休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市伏季休渔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伏季休渔监管工作的意见》,把全市伏季休渔分成4个监管片区,并成立了4个伏季休渔督查组。4月28日,市局在诏安召开沿海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参加的全市伏季休渔工作会议,对今年伏季休渔监管作了具体动员与部署。沿海各县(市、区)政府也都因地制宜成立了伏季休渔领导小组,并以政府名义转发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伏季休渔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渔业执法机构还成立工作小组,采取分片包干负责制,人员到岗到位,进驻渔村监管。

  多媒齐上宣传发动,伏休家喻户晓。漳州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支队按照省总队伏季休渔宣传周活动的部署与要求,在闽南日报、漳州电视台发布有关伏休公告,沿海各县(市、区)利用有线电视台连续播放伏休通告,组织人员深入渔区、码头、港口张贴宣传标语,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今年伏休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别是新调整的休渔作业规定,宣传进每一个渔村,进渔(农)户,进渔船,到船东(主),到船员,做到家喻户晓。据统计,至今全市已召开市、县级伏休专题会议7场次,召开基层工作会议10场次,参加宣传活动人数达321人次,出动宣传车辆71辆次,张贴宣传标语242张,分发宣传材料11299份,媒体宣传报告28篇次,受教育渔民达8518人。

  多措并举,狠抓监管。市、县执法人员和督察组深入主要渔港、码头及渔船所在村(居委会、渔业公司)进行监管和督察。结合实船核查工作和海上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船艇,加大海上巡查和港口检查力度,加强震慑作用,全市共出动执法船艇巡航20艘次,航程1786海里,出动执法人员251人次。各乡镇、村实行干部与休渔渔船挂钩管理制度,建立休渔渔船船主和船长联系档案,将休渔渔船停泊情况绘制成示意图,并送县海洋与渔业局及其执法机构备案。设立休渔举报电话,在重点渔区发展一批休渔信息员,发动广大渔民参与伏休监督,设立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加强日常巡查与不定期清点伏休渔船数,实行渔船动态管理,全程跟踪。

  抓伏休,不忘抓安全。市及沿海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坚持“休渔不休人,休渔不忘渔船安全”,紧抓伏休有利契机和实船核查工作,积极组织渔民参加职务船员和“四小证”培训考试,及时排查整治渔船安全隐患,加强渔船安全监管。至今,全市共培训四、五等职务船员和“四小证”1344人;登临渔船1006艘次,检查船上通讯、消防、救生设备、航行信号设备和职务船员持证等情况,查处、整改各类隐患12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