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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打击违规飞鱼卵作业渔船

日期:2008-05-19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据群众反映,近期福建福州、莆田有部分渔船备汛准备出海从事采捕飞鱼卵作业。这些备汛渔船大部分非法改变作业类型或以合股的形式租用外地渔船,且并未办理采捕飞鱼卵特许捕捞许可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此,5月10日~14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根据辖区内的具体情况,立即分成两组赶赴莆田市湄州岛、南日岛和福州市平潭县南海乡进行执法检查。

  在湄州岛,执法人员与当地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农林办、渔政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港口巡查。在检查中发现有几艘渔船正在装载采捕飞鱼卵所用的草帘准备出海生产,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制止,要求船主立即将草帘打包上岸,并要求当地镇政府和执法机构对其进行教育,责令整改、加强监管,防止辖区内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在南日岛,执法人员联合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秀屿区渔政执法大队、南日边防所干警前往浮叶村开展执法检查。在村里组织村干部、渔民和渔船主召开座谈会,宣传伏季休渔政策、渔业生产安全制度等,强调违规出海生产的法律后果。目前,南日岛29艘备汛渔船已得到有效控制。

  在平潭县,执法人员在南海乡陈厝村和莲澳村粘贴禁止非法采捕飞鱼卵作业的紧急通知,召开渔民群众座谈会进行宣传教育,并将《责令停止采捕飞鱼卵作业备汛和禁止出海生产的通知》发放到13艘渔船。另外对已经出海生产的渔船,要求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和执法机构加紧联系,限时回港,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求当地渔业执法机构加强海上执法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