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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荔波县查处毒鱼案件

日期:2006-03-07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2月5日,贵州省荔波县渔政站接到播尧乡群众举报,地莪河段有人毒鱼,造成河段鱼类死亡。接到举报后,该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案件调查小组,对本案展开了调查。

  根据举报线索,在当地有关单位及村民的协助下,执法人员通过询问笔录,经过两天的详细调查,得知毒鱼事件是河段承包人为了过年取鱼造成的。元月26日,该河段承包人吴永飞请村民捕鱼,没有捕到,认为鱼跑到该河段上游更正大塘洞口去了,于是想用农药投放取鱼。27日,承包人出资100元由梁贵球到荔波购得“灭扫利”500ml,当晚22时由梁贵球、吴永飞、关应、吴忠义4人带药到更正大塘洞里投放,致使河面上漂的死鱼长达1.5公里,造成这起死鱼事件。

  此毒鱼案件危害极大,破坏了该河段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群众反应强烈,对此表示愤概。根据《渔业法》和《贵州省渔业条例》的规定,渔政执法人员对该河段承包人梁贵球、吴永飞、关应、吴忠义等4人处于1500元罚款,督促他们学习《渔业法》及有关法律知识,并要求在村委会上作深刻检讨。事后,渔政部门对这起毒鱼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