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下大力取缔沱江白马段网箱养鱼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四川省内江市部分业主和农户利用白马电厂排出的热水溶入沱江后水温升高,适宜鱼类生长的特性,开始在沱江中进行网箱养鱼,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受这一利益驱使并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箱数量急剧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形成沱江白马镇、中山乡、平坦乡、白合镇江段高密度网箱养鱼带。
由于沱江本身污染严重,加上高密度养殖,养殖水域不断恶化,水溶氧下降,致使在枯水季节几乎连年发生死鱼现象。到1998年2月24日,发生第一次较大死鱼事件,当时由法院裁定,白马电厂给予了适当补偿。为了避免死鱼事件再度发生,1999年3月8日,市中区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沱江市中区段网箱养殖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白马电厂附近为禁止养鱼区。但养殖户无视政府公告,未到水产渔政部门办理任何证照,继续擅自喂养并逐渐扩大规模。2003年4月3日,该地段再次发生集中死鱼事件,部分养鱼户上访市政府,集中围攻政府大院,阻塞交通,并发生群殴保安员事件。鉴于两次死鱼事件的发生,2003年12月2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禁止和取缔沱江干流内江段网箱养鱼的通告》,要求所有养殖户将养殖的网箱鱼自行处理,时间限定60天。
在明令取缔时段范围内,考虑到养殖户的切身利益,该区政府主要还是以政策宣传、解释疏导、劝阻等形式要求养鱼户自行撤除,而并未采取强制的取缔措施,但养殖户依然我行我素。截止2005年11月,沱江河白马电厂河段共发展网箱养殖户70余户(市中区40户),网箱500余个,养鱼300万公斤,形成了高密度的养殖区域,致使11月8日网箱养殖再度发生死鱼事件。11月12日至14日,40余户养殖户到市、区政府集体上访,围攻工作人员,阻塞交通,并造成打砸事件。
为了彻底根除这一长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内江市委、市政府决定彻底取缔沱江白马段网箱养鱼,并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有效措施,取得了预期目标。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是成立禁止和取缔沱江干流网箱养鱼指挥部,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并迅速组织326人的综合工作组深入到沿沱江河各乡镇,展开网箱养鱼的调查和撤除网箱的动员、宣传工作。工作组人员兵分几路,逐个走访村民和网箱养殖户,对养殖户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养殖户的家庭情况,网箱个数,养鱼数量,掌握好养鱼户的心理,向他们宣传取缔工作政策和原则。
二是该市水利农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先后6次深入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安排部署取缔违规网箱的具体工作,确保取缔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与此同时,其它几个由市、区水利农机局、及相关部门干部组成的工作小组,也深入沱江沿乡镇,配合取缔的乡镇与网箱养鱼大户们促膝谈心,宣讲政策。
三是组织养鱼户收看央视七台《沱江死鱼之迷》专题片,还将该片刻成光盘,印制大量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政策,亲自送到养殖户的手中。
四是该市水产渔政局多方协调,到处联系销鱼渠道,积极帮助养殖户销售成鱼和鱼苗。
五是市中区召开辖区内水库承包人座谈会,要求水库承包人配合政府工作积极分销鱼苗和成鱼。同时,还成立了销鱼工作小组,帮助养鱼户销售成鱼和鱼苗。销鱼小组与资阳、荣县、安岳、云南等地联系并达成协议,帮助销售成鱼和鱼苗。
六是东兴区工作组先后请来云南、贵州、重庆等地12名鱼商,收购成鱼50多万公斤、鱼苗2.8万公斤;春节期间组织辖区餐饮业主18户,收购成鱼6万公斤;帮助黄万年等3名养鱼户将100口网箱转移到广元市白龙湖;帮助余应洪等3名养鱼户将30多口网箱转移到广西区万丰湖。
七是工作组的干部还通过各种渠道,为养鱼户寻找新的“岗位”。邓君等3名技术好的养鱼户,被介绍到南充等地的水库当养鱼技术员、管理员,省建十三公司下岗职工吴大军等被工作组联系上了公益性岗位。
八是政府及水利部门共筹集资金450.8万元用于网箱拆除补助资金。按网箱每平方米120元、守鱼棚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补助到养鱼户。
通过上述的多种措施和艰苦细致地工作,不仅融化了养鱼户这块“抵触的坚冰”,还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和支持,短短30天,共撤除养鱼户77户,拆除网箱831口,面积27746平方米,鱼棚83个,售出成鱼360.2万斤,鱼种101.2万斤,发放奖励补助金450.809万元,实现了政府取缔网箱养鱼、养鱼户满意的预期目标,彻底根除了长期存在的不稳定隐患。
由于沱江本身污染严重,加上高密度养殖,养殖水域不断恶化,水溶氧下降,致使在枯水季节几乎连年发生死鱼现象。到1998年2月24日,发生第一次较大死鱼事件,当时由法院裁定,白马电厂给予了适当补偿。为了避免死鱼事件再度发生,1999年3月8日,市中区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沱江市中区段网箱养殖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白马电厂附近为禁止养鱼区。但养殖户无视政府公告,未到水产渔政部门办理任何证照,继续擅自喂养并逐渐扩大规模。2003年4月3日,该地段再次发生集中死鱼事件,部分养鱼户上访市政府,集中围攻政府大院,阻塞交通,并发生群殴保安员事件。鉴于两次死鱼事件的发生,2003年12月2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禁止和取缔沱江干流内江段网箱养鱼的通告》,要求所有养殖户将养殖的网箱鱼自行处理,时间限定60天。
在明令取缔时段范围内,考虑到养殖户的切身利益,该区政府主要还是以政策宣传、解释疏导、劝阻等形式要求养鱼户自行撤除,而并未采取强制的取缔措施,但养殖户依然我行我素。截止2005年11月,沱江河白马电厂河段共发展网箱养殖户70余户(市中区40户),网箱500余个,养鱼300万公斤,形成了高密度的养殖区域,致使11月8日网箱养殖再度发生死鱼事件。11月12日至14日,40余户养殖户到市、区政府集体上访,围攻工作人员,阻塞交通,并造成打砸事件。
为了彻底根除这一长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内江市委、市政府决定彻底取缔沱江白马段网箱养鱼,并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有效措施,取得了预期目标。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是成立禁止和取缔沱江干流网箱养鱼指挥部,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并迅速组织326人的综合工作组深入到沿沱江河各乡镇,展开网箱养鱼的调查和撤除网箱的动员、宣传工作。工作组人员兵分几路,逐个走访村民和网箱养殖户,对养殖户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养殖户的家庭情况,网箱个数,养鱼数量,掌握好养鱼户的心理,向他们宣传取缔工作政策和原则。
二是该市水利农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先后6次深入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安排部署取缔违规网箱的具体工作,确保取缔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与此同时,其它几个由市、区水利农机局、及相关部门干部组成的工作小组,也深入沱江沿乡镇,配合取缔的乡镇与网箱养鱼大户们促膝谈心,宣讲政策。
三是组织养鱼户收看央视七台《沱江死鱼之迷》专题片,还将该片刻成光盘,印制大量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政策,亲自送到养殖户的手中。
四是该市水产渔政局多方协调,到处联系销鱼渠道,积极帮助养殖户销售成鱼和鱼苗。
五是市中区召开辖区内水库承包人座谈会,要求水库承包人配合政府工作积极分销鱼苗和成鱼。同时,还成立了销鱼工作小组,帮助养鱼户销售成鱼和鱼苗。销鱼小组与资阳、荣县、安岳、云南等地联系并达成协议,帮助销售成鱼和鱼苗。
六是东兴区工作组先后请来云南、贵州、重庆等地12名鱼商,收购成鱼50多万公斤、鱼苗2.8万公斤;春节期间组织辖区餐饮业主18户,收购成鱼6万公斤;帮助黄万年等3名养鱼户将100口网箱转移到广元市白龙湖;帮助余应洪等3名养鱼户将30多口网箱转移到广西区万丰湖。
七是工作组的干部还通过各种渠道,为养鱼户寻找新的“岗位”。邓君等3名技术好的养鱼户,被介绍到南充等地的水库当养鱼技术员、管理员,省建十三公司下岗职工吴大军等被工作组联系上了公益性岗位。
八是政府及水利部门共筹集资金450.8万元用于网箱拆除补助资金。按网箱每平方米120元、守鱼棚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补助到养鱼户。
通过上述的多种措施和艰苦细致地工作,不仅融化了养鱼户这块“抵触的坚冰”,还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和支持,短短30天,共撤除养鱼户77户,拆除网箱831口,面积27746平方米,鱼棚83个,售出成鱼360.2万斤,鱼种101.2万斤,发放奖励补助金450.809万元,实现了政府取缔网箱养鱼、养鱼户满意的预期目标,彻底根除了长期存在的不稳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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