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产局组织异地渔政执法人员查处乐山贩卖河鱼及违法捕鱼现象
4月6日,四川省水产局接群众举报:春季禁渔期间,乐山市境内贩卖河鱼及违法捕鱼现象无人管理。据此,省水产局派出由省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处长宋明全为组长的省禁渔检查组,并调集乐山市周边渔政执法人员一行8人赶赴乐山市进行暗访。
6日下午,执法人员前往乐山市,没有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自行食宿。6日午夜,检查组冒着大风大雨前往岷江江边检查。发现江面上有零星灯光,由于雨大风急,无法确认灯光是否来自电捕渔船。7日凌晨5:30,省检查组再次来到江边,发现有两条渔船在江中捕鱼作业。为避免打草惊蛇,扩大战果,宋明全处长果断决定先不查处这两条渔船,而返回来检查渔港和鱼餐馆。
7日上午10时,宋处长将检查组分成四个小组,同时对乐山市岷江边“南国鱼舟”、“山江鱼家”、“嘉州鱼港”、“红船鱼楼”进行检查。共查获胭脂鱼、黄颡鱼、石扁头、花鳅、裂腹鱼等63kg。这时,省检查组通知乐山市渔政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随后,省检查组又对“高氏鱼港”进行检查,查获石爬子1kg,花鳅6.5kg。检查中,“高氏鱼港”老板暴力抗法,不准四川电视台记者拍摄,并与检查组执法人员及随行记者发生推攘。紧要时刻,执法人员发现“高氏鱼港”有几名员工身上暗藏匕首。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检查组立即报警,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才顺利完成检查工作。随后,省局检查组要求乐山市水产渔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检查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在禁渔期内顶风作案的不法行为,并将这次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尽快上报省局。
此次组织异地渔政人员开展突击检查,掌握了禁渔实际情况,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行为,扩大了禁渔宣传教育面,激励了群众参与禁渔的积极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6日下午,执法人员前往乐山市,没有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自行食宿。6日午夜,检查组冒着大风大雨前往岷江江边检查。发现江面上有零星灯光,由于雨大风急,无法确认灯光是否来自电捕渔船。7日凌晨5:30,省检查组再次来到江边,发现有两条渔船在江中捕鱼作业。为避免打草惊蛇,扩大战果,宋明全处长果断决定先不查处这两条渔船,而返回来检查渔港和鱼餐馆。
7日上午10时,宋处长将检查组分成四个小组,同时对乐山市岷江边“南国鱼舟”、“山江鱼家”、“嘉州鱼港”、“红船鱼楼”进行检查。共查获胭脂鱼、黄颡鱼、石扁头、花鳅、裂腹鱼等63kg。这时,省检查组通知乐山市渔政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随后,省检查组又对“高氏鱼港”进行检查,查获石爬子1kg,花鳅6.5kg。检查中,“高氏鱼港”老板暴力抗法,不准四川电视台记者拍摄,并与检查组执法人员及随行记者发生推攘。紧要时刻,执法人员发现“高氏鱼港”有几名员工身上暗藏匕首。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检查组立即报警,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才顺利完成检查工作。随后,省局检查组要求乐山市水产渔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检查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在禁渔期内顶风作案的不法行为,并将这次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尽快上报省局。
此次组织异地渔政人员开展突击检查,掌握了禁渔实际情况,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行为,扩大了禁渔宣传教育面,激励了群众参与禁渔的积极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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