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采取措施加强伏季休渔管理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东营市自6月16日12时开始,将进入伏季休渔期。为保护近海渔业资源,维护正常的伏季休渔秩序,东营市渔业部门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深入各沿海港口、渔村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聘请了6名伏季休渔社会监督员,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
三是加大渔船管理力度,实行渔船停、离港报告制度,所有休渔渔船必须按时进港休渔,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从事加水、加冰、加油等活动。
四是加大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对未按时进港休渔和提前出海生产的渔船,实行严管重罚,情节严重的将没收其渔船。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决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切实做好港口、渔船集中停泊点的防风、防火、防盗工作。
六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要求全市渔业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山东省伏季休渔管理执法程序》,做到统一处罚标准,统一处罚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确保伏休执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公正、公平,树立渔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